包卫办发〔2010〕200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局机关相关科室,所属有关单位:
为建立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加强对全市农村牧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包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决定于7月中下旬,对各旗县区卫生等有关部门和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等专业技术指导机构进行中期综合考核评估,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苏木乡镇卫生院进行抽查,每个旗县区至少抽查3个苏木乡镇卫生院(不够3个的全部检查),请各地区认真做好考核评估相关工作。
根据我市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要求,专门组成农村牧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业技术指导及考核评估工作组,其中妇社科负责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疾控科负责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内容;农卫科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健教所负责健康教育。
请各相关科室和单位于2010年7月16日前将参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人员名单报农卫科。
联系人:吴丽娟 联系电话:2522991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