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开展2006年爱国卫生综合检查评比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包头市爱国卫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市的思想指导下,以迎接自治区爱国卫生综合检查为契机,以巩固提高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为中心,以清理白色污染和非法广告,整治市容“十乱”(乱摆乱放、乱摆乱占、乱停乱放、乱贴乱写、乱倒乱泼)和除害达标为重点,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的整体卫生水平。为建设“富裕包头、文明包头、生态包头、平安包头”,再创佳绩。
二、工作重点
(一)市容环境
1、清理清扫国道、主次干道、便道、三类以下背街小巷和行道树坑、街心花池、绿地、公园、游园、广场、景点等内外周边的白色污染、污物、杂物、废弃物和暴露垃圾与卫生死角。
2、综合整治影响市容市貌的“十乱”现象。即:乱搭乱建、乱摆乱占、乱停乱放、乱贴乱写、乱倒乱泼。
3、清理清洗、油饰粉刷、更换维修沿街两侧陈旧破损、残缺污秽的广告牌匾、门牌店招、门面厨窗、雕塑景点、花池喷泉、交通护栏、路面灯杆、墙壁物体等市政、环卫、通讯、交通设施。
4、清理清除沿街公厕、垃圾转运站内外和周边的污物、杂物、废弃物。定期设施消毒消杀工作。做到无鼠、无蝇、无蛆、无异味、无污垢。
(二)居住区环境
1、全面有效地清理清除街坊、小区宅前楼后、单元走廊、小街小巷、通道便道、广场绿地、公厕厕所内外、垃圾点和渗水井周边的环境卫生及白色污染,非法广告和卫生死角。
2、开展室内、楼内外大面积全方位地除“四害”消杀工作。确保除“四害”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城乡结合部环境
组织专业管理队伍全面清理清除城乡结合部地段、城市出入口、市区外围、绿地林带内外的白色污染、积存暴露垃圾和其它污物、废弃物。
(四)集贸市场环境
1、全面清理市场内外,柜台里外、店铺内外、摊前棚后的垃圾,污水、白色污染,菜叶皮、核和卫生死角,水产、禽类宰杀加工现场的污物、杂物、废弃物。
2、整顿市场容貌和经营秩序。清理清除场内乱搭乱设、乱堆乱摆、乱停乱放、店外经营、摊外设摊、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
3、大面积、全方位地开展灭蝇、灭螂、灭鼠、灭蚊的除“四害”消杀工作。确保“四害”侵害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加大证照齐全、文明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凡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摊位与摊点,必须全部设置防蝇防尘设施。
(五)餐饮、服务业环境
1、全面清理前厅后堂、门前屋(楼)后卫生死角,店前店后的垃圾,污水、污物、杂物、废弃物和非法广告。
2、检查清理、维修更换陈旧残缺、污秽、破损的店招门牌,广告牌匾、门帘厨窗、桌椅板凳、残垣断壁。
3、严格遵守文明卫生、证照齐全、设施完备、合法经营的法规条例。全面有效地开展除“四害”消杀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公共场所与窗口单位环境
全面清理公园、游园、广场、景点、网吧、影院、商场、超市、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的内外环境卫生,达到“四净五无”标准。即:花池、绿篱、草坪净,通道、甬道、便道净,门帘厨窗、牌匾净,门前室内环境净;无白色污染、暴露垃圾、污水污垢,无乱贴乱写、乱立乱设的非法广告,无乱堆乱放的杂物和废弃物,无烟蒂、
纸屑、痰迹、尿迹和粪便。积极开展除害防病工作,设置和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切实巩固我市“四害一役”达标成果。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月日─月日)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市直各部门,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各自的迎检方案并安排部署。
(二)全面设施阶段(月日─月日)
根据重点,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迎检达标工作。
(三)自查自纠阶段(月日─月日)
在各旗县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爱卫办有重点地开展检查整改工作。
(四)迎检阶段(月日─月日)
各旗县区以高质量高标准的状态迎接自治区的爱卫检查工作。
(五)总结阶段(月日─月日)
市爱卫会将对全市迎检,受检情况总结通报。
四、工作措施
1、迎接全区爱卫综合检查评比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旗县区负责组织实施。
2、各地区、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从全市大局出发,树立争先创优的迎检理念,以巩固发展包头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创业成果为中心,以创造高质量高标准的迎检环境为切入点,全面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3、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职;谁的产权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解决;谁受益谁出资;谁有害谁除害和统筹兼顾、顾全大局的工作原则。
4、各级物业管理部门,要在属地街道办事处(镇)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做好迎检工作。
5、在全面迎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背街小巷,城中村、镇辖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和“五小行业”(小浴池、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店)、小餐饮)的迎检工作。
6、将迎接自治区爱卫综合检查评比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