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办发〔2007〕40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局、包钢卫生处、市卫生监督所:
夏季已经来临,中、高考在即,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国家法律,防止夏季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同时,确保中、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考试学生身体健康,市卫生局决定组织开展专项食品卫生执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夏季和中、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科学发展观、富国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责任,要把其纳入食品卫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要制定好工作方案,切实组织好各项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和认真组织落实日常执法监督检查。
二、强化日常执法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一)检查重点范围: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在组织辖区内卫生监督部门强化经常性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夏季、学生中、高考期间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等专项监督检查。
(二)检查重点内容:一是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情况;二是食品生产单位、集体食堂、各类饮食单位、重点旅游景点的食品原料进货索证情况;三是学校食品卫生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等学校食品卫生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查处,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要在社会上进行暴光,有力打击食品经营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加大夏季食品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卫生法律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水平;二是进入学校向校内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宣传《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特别是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人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进行反馈,取得学校领导的支持,确保高中考学生的身体健康。
各地区卫生局要将制定好的工作方案于5月25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将高考和中考监督检查情况文字性总结材料分别于5月30日前送市卫生局法监科,对经常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案件和情况要随时报送。
市卫生局将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检查和抽查,以确保整个夏季期间和各类节假日及各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和公共场所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共卫生支持。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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