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爱卫会,市直有关各部门、单位:
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的日益临近,我市已进入“创迎”工作的冲刺阶段。根据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确保“创迎”有关社会卫生工作的圆满完成,市爱卫会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全市爱国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继续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责任体系;坚持爱卫会综合督查与工作部门单项督查相结合;部门专项检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形式;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各项具体标准,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尽早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巩固提高创建成果和水平,全面完成“迎检”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1、各级爱卫会及其办公室要把强化“迎检”期间督察工作同日常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同爱国卫生“银鹿赛”检查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增加监督检查的密度。要将检查结果,特别是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反馈,为进一步整改提供可靠的依据。
2、各街道办事处、乡镇(苏木)政府要强化对辖区范围内居民区、主渠道单位的监督检查,要把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平房居民区、旧楼房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社会卫生最薄弱的环节,通过反复的督察促使这些地区不发生或少发生社会卫生问题,即使发生问题,也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不使问题积累而影响全局。
3、市建委及旗县区城建、环卫、执法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市容景观、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把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作为监督检查重点。
4、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对餐饮业、公共场所、窗口单位、生活饮用水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大对“五小”行业的督查力度,在监督其内部卫生状况的同时,要监督检查其外环境、周边环境卫生状况。
5、工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市场卫生的监督管理,重点要放在农贸市场、沿街商铺内外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除“四害”的督查上。
6、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对废气、废水、废渣、噪声等污染源防治的监督检查,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
7、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飞机场以及各类交通工具内外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
8、其它爱卫会委员部门,也应当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本部门、系统内部卫生的监督检查,高标准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结合紧急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加强爱国卫生监督检查的工作安排,并迅速组织实施,以有效的监督检查促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要切实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明确标准、制定规范,用于指导爱国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要将阶段性的“迎检”活动变为经常性、持久性的日常工作,把各项测评指标转变为常态工作目标,把测评方法转变为常态管理办法抓实抓好。
3、在加强常规督查工作的同时,要不断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邀请新闻单位共同参与各类监督检查,及时宣传报道认真整改、成效显著的事例,公开曝光各种严重影响“迎检”工作的脏乱差“死角”,促进其迅速改观。要认真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群众热线”等群众监督措施,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迎检”活动中的主人翁精神和参与热情。
4、要加强爱国卫生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将监督检查的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效果及时上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也要将全市情况汇总上报市创城指挥部、市委、市政府等上级单位,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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