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便函〔2012〕85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
按照《包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包卫发〔2012〕281号)的要求,市卫生局、财政局定于11月底开始对各旗县区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请各旗县区尽快完成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并按照《包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中附件5包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之三自查报告考核指标部分的要求,于11月26日之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市卫生局农卫科。
联 系 人:吴丽娟 联系电话:2522991
包头市卫生局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