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卫办发〔2013〕11号
关于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情况的通报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2012年我市建成了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各旗县区卫生局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共同努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情况均有很大的进展。为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现将全市城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12月31日,达茂旗、土右旗、石拐区和固阳县4个旗县区(见附件1)、135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60%的目标,但仍有4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昆区家12、青山区11家、东河区17家、九原区3家、高新区3家、白云矿区2家)未完成目标(见附件2),对建档率还未达到30%的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东河区西脑包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东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圪洞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回民办事处北梁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站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昆区鞍山办事处团11#社区卫生服务站)给予通报批评。
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也是医改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希望未完成建档目标的旗县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认真查找原因,倒排时间表,务必于2013年2月底前完成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60%的目标。
包头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