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内蒙古卫生人才网 > 包头 > 正文:包头卫生人才考试网:转发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医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转发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医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包头市卫生局 更新:2013/8/7 中国卫生人才网
包头卫生人才考试网:转发自治区有关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医改信息报送工作的公告:包卫办发〔2012〕107号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将《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医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卫监字〔2012〕4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医改信息报送工作,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5日前将附表1—6(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卫生监督所,将附表3、6

包卫办发〔2012〕107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医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卫监字〔2012〕4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医改信息报送工作,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5日前将附表1—6(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卫生监督所,将附表3、6(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由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报送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科。
联 系 人:白友荣
联系电话:2529967(传真)
电子邮箱:btwsjfjk@163。com
市卫生监督所
联 系 人:常 勇
联系电话:5183887 5183805(传真)
电子邮箱:btwsjdsxx@163。com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