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卫生局、阿拉善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盟直医疗单位:
根据《阿拉善盟2008年中央补助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盟实际,按照2008年中央补助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要求,我盟完成18名全科医师、16名社区护士岗位陪训任务。盟卫生局决定9月份举办社区卫生人员项目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2009年3月份,由各旗卫生局和盟直医疗单位统一上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18名全科医师和16名社区护士(名单附后)。
二、报到及培训时间
2009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报到。理论培训9月中旬至10月底结束。理论授课结合我盟报名人员实际分片培训,由盟卫生局和各旗卫生局统一培训,阿右旗、额济纳旗参加培训人员由各旗卫生局组织与盟卫生局培训工作同步进行,培训资料、课程安排、报到及授课时间的考勤考核都按照盟卫生局的安排要求统一时间开展。实践培训由各社区基地和阿拉善中心医院组织培训。(实践培训另行下文)
全科医师理论授课:
9月16日(星期三)—10月31日
社区护师理论授课:
9月16日(星期三)—9月30日,
三、地点
报到地点:阿盟卫生局科教科303室、各旗卫生局
培训地点:阿盟卫生局四楼会议室(全科医师)
阿盟疾控中心(社区护士)
各旗培训地点自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1.今年是全盟社区卫生人员培工作最后一年,为认真落实并完成培训任务,取得实效,建立培训人员学习档案,要求各旗、盟直各医疗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社区卫生人员参加培训,报名学员不得换人。学员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注册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护士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参加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的学员理论授课和实践培训结束后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理论授课出勤率达不到80%,不得参加考试。
3.培训班不统一安排食宿。
4.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保证上课时间,请假人员必须补课。
附件:
1、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人员名单
二OO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