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认真做好信访接待,维护大局稳定。卫生局、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贯彻执行《卫生信访工作办法》和《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落实“首诉负责制”,严肃查处了群众投诉的违纪问题。受理群众来访来信近百件,查处率达90%以上。全系统进一步落实24小时行政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及时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类问题。健全完善了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各项工作预案,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不稳定因素能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早化解,维护系统内部稳定。
三是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设置优质护理服务病房59个。加强消毒供应室的管理,稳步提高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水平,年内无医院感染等类似事件发生。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在赴外地考察学习基础上,推动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节机制。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工作,对医疗机构临床专业人员进行了医师定期考核。制定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年~2015年)》,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为。进一步整治医疗市场,实施监督检查共2524户次,检查医疗机构2465家,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4起,依法取缔15户,罚款人民币3.32万元。此外,针对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和超范围行医案件,立案23起,罚款人民币2.15万元。
四是抓住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8月份,市卫生局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本系统的防控特点,针对锅炉、压力容器、医用电梯、氧气瓶、房屋、消防器械、线路、毒、麻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食品饮用水及医疗安全、项目建筑工地等方面,各单位多次进行了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年无重大医疗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发生。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安全,8月份,在霍林郭勒市召开了全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现场会,逐级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组织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深入有关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现场检测工作,针对检测中发现的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标准的工作场所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在整改期限后到现场进行了二次检测,确保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五是开展四项专项整治行动,保障食品卫生安全。重点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标识不全、索证索票不全的食用油进行采样检测,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组织了餐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餐具消毒企业开始进行整顿,企业达到生产条件、布局合理、有洗消一体机,产品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加强对餐饮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具的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餐饮单位。开展了一次性筷子、餐具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采购物品索证索票不全、“光腚筷”的餐饮单位,分别做出了没收销毁产品的行政处罚。组织了三聚氰胺乳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出动监督员524人次,车辆142台次,检查餐饮单位410户次,未发现问题奶粉。
六是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处置能力。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开展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市政府投入50万元对市应急指挥调度平台进行系统升级。急救分站增加到17个。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手足口病、流脑、腮腺炎等急性传染病和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未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市卫生局党办 王冠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