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卫办发〔2013〕106 号
各旗县市区卫生局,盟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关于印发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内卫应急字〔2013〕347 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方案组织开展自查。盟卫生局将组织制定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实施方案,并随后印发。
锡盟卫生局
2013 年5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