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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对卫生人才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的通知

乌兰察布人民卫生人才网: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对卫生人才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的公告:察右后旗卫生局,化德县卫生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对卫生人才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的通知》(内卫人字〔2013〕2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组织填写《卫生人才规划监测评估表》,并按要求时间上报卫生厅。乌兰察布市卫生局 2013年4月17日转发关于对卫生人才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的通知 内卫人字〔2013〕232号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
察右后旗卫生局,化德县卫生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对卫生人才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的通知》(内卫人字〔2013〕2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组织填写《卫生人才规划监测评估表》,并按要求时间上报卫生厅。 

乌兰察布市卫生局
2013年4月17日

转发关于对卫生人才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的通知
内卫人字〔2013〕232号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卫生部人事司关于对2012年度卫生人才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的通知》(卫人才便函〔2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和盟市卫生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针对卫生人才规划监测评估指标,组织填写《卫生人才规划监测评估表》。
  各盟市卫生局要抽取2个旗县(区市),首先将2011年度已抽取的1个旗县(区市)纳入;其次再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卫生人力发展情况另抽取1个旗县(区市)。卫生部对已抽取的旗县(区市)乡镇卫生院及对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模拟编号,请填报单位认真填写表2、3、4、5的各项内容。(对于超出编号部分的可不填写表格,剩余编号部分不需要补充)。同时。请收集和总结本地区2012年在贯彻落实卫生人才规划、促进卫生人才发展等方面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报自治区卫生厅。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度需要调查单位用户名配置表》附上,请各调查单位按照要求,于4月4日前,请到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nhei。cn/)或直接登陆(210.72.11.31/b/),在线填写卫生部人才规划监测评估调查表(用户名和密码见附件),网上提交后,将监测评估材料及调查表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均含电子版)于4月20日前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处。
请各调查单位必须确保监测评估数据完整、真实,典型案例详实准确,按期保质完成监测评估工作。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度需要调查单位用户名配置表
2.卫生部人事司关于对2012年度卫生人才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2013年4月7日

附件:卫生部人事司关于对2012年度卫生人才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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