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监督[2011]130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行为,加强卫生行政处罚文书和案卷管理工作,现将《中国卫生监督协会关于开展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区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和《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不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做好选送工作。各单位对2010年1月1日以后办结的一般卫生行政处罚案卷,按照评选内容要求,逐一进行评比。自治区卫生监督所选送6份案卷,每个地市级监督所选送4份案卷,县(区)级监督所选送2份案卷。各市、县(区)选送的案卷于2011年6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自治区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 三、严格开展案卷评比。由自治区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于卫生监督处组织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对选送的案卷从执法主体资格、执法行为、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集中进行评审,最终遴选出10份案卷,于2011年7月31日前报送中国卫生监督协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杨晓军 联系电话:0951-5053104 附件:中国卫生监督协会关于开展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