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才卫生网:自治区有关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的公告:各市、县(区)卫生局: 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妇社函发〔2011〕523号),为宣传医改实施成效和社区卫生服务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社区卫生改革与发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凝聚人心,振奋士气,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先争优,努力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和群众满意,自治区卫生厅决定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县(区)卫生局:
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妇社函发〔2011〕523号),为宣传医改实施成效和社区卫生服务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社区卫生改革与发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凝聚人心,振奋士气,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先争优,努力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和群众满意,自治区卫生厅决定开展“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演讲比赛。组织和动员社区卫生工作者,通过生动的语言、鲜活的事例传播社区卫生服务理念,展现居民健康“守门人”的风采,突出社区卫生工作者维护居民健康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有奖征文。面向社区居民、社区卫生工作者和关心、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各界人士征文。通过介绍发生在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故事或感受,反映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和取得的成效等。
(三)摄影比赛。面向社会征集优秀的摄影作品。通过捕捉社区卫生服务场景,反映社区卫生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和与社区居民的亲密关系等。
二、活动时间
2011年6-10月。
三、参赛方式和上报时间
(一)演讲比赛。各市卫生局组织初赛,推荐2名参赛选
手参加全区演讲比赛, 2011年8月15日前 ,各市卫生局填写推荐表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自治区卫生厅妇社处。再由自治区卫生厅推荐2名参赛选手参加全国演讲比赛决赛。
(二)有奖征文和摄影比赛。各市卫生局组织动员社会各有关方面参赛。 2011年8月15日前 ,以市为单位将参赛的征文作品、摄影作品和填写的参赛表格传真或邮寄至自治区卫生厅妇社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组织实施
(一)自治区卫生厅负责活动的总体设计、安排和组织协调,以及活动总结和经验推广。
(二)各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相关活动,并以市为单位推荐相关人员和参赛作品。
(三)鼓励社区卫生工作者、社区居民、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相关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区卫生主题宣传活动,将其作为社区卫生宣传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推动社区卫生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医改任务的重要抓手,明确各项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
(二)加强宣传,多方参与。卫生部门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加强对活动和社区卫生工作的宣传。可邀请相关部门参加演讲比赛初赛的评审,增进了解,形成人
人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组织,及时总结。请各市卫生局认真组织相关活动,并于 2011年10月15日前 将本市本年度开展社区卫生宣传活动的工作总结报自治区卫生厅妇社处。
卫生厅妇社处联系人:吕
海燕 联系电话:0951-5026947
邮寄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101号,信封上注明“演讲比赛”、“有奖征文”或“摄影比赛”。
邮政编码:750001
电子邮箱:nxfs75@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有奖征文”或“摄影比赛”)
附件:1、
全区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2、
全区有奖征文活动方案 3、
全区摄影比赛活动方案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