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办便函〔2012〕8号
五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了续编《宁夏卫生防疫50年》,进一步做好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各市、县(区)历任卫生局局长、分管公共卫生工作副局长名单及任职情况(见附表1)。 (二)各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同志名单,疾控中心和监督所成立前报送防疫站站长和分管工作副站长(包括副职,见附表2)。 (三)获得厅(局)级及以上(包括5市党委、政府、工会、妇联)表彰奖励的卫生行政、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卫生应急、血站及医疗单位(与公共卫生工作有关)获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情况。(见附表3、4) (四)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津贴的卫生行政、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卫生应急、血站及医疗单位(与公共卫生工作有关)专家名单。(见附表5) 二、报送要求 (一)请五市卫生局负责辖区内市、县(区)数据的统计、 汇总和报送工作,报送内容需真实,准确,报送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二)厅直有关单位负责报送本单位数据。 (三)上报名单需按照任职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统计时间2003年1月1日起,截至2010年12月底。 三、其他事项 (一)报送表格的电子版请于2012年5月11日前报送至卫生厅监督处。邮箱地址:nxwsjd@163。com (二)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请于2012年5月15日前报送至卫生厅监督处。 (三)联系 人:郑 华 联系电话:0951-5053104 传 真:0951-5042706附表:下载
1、卫生局历任局长和副局长任职情况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妇幼保健所负责同志名单(含副职) 3、获得厅局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名录 4、获得厅局级及以上表彰的个人名录 5、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津贴的专家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