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监督〔2013〕31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2012年,我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认真履行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克服困难,忠于职守,为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区卫生监督工作,自治区卫生厅决定,对在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等13个卫生监督工作先进集体,蔡玲等27名优秀卫生监督员给予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扎实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为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