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民卫生网:自治区有关开展全区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情况督导检查的公告:各市、县(区)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按照卫生厅党组的安排,决定于5月下旬开始对全区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严谨、注重实效各市、县(区)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按照卫生厅党组的安排,决定于5月下旬开始对全区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的原则,充分发挥检查的导向、促进作用,把工作检查与深入调研结合起来,既要督促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也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了解收集对下一步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采取进一步加强工作的办法和措施,从而推动我区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2013年卫生行风建设有新突破。
二、督导检查时间
2013年5月20日开始,分两个组对全区开展检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确定后通知被检查单位。
三、督导检查组组成
此次检查共分为2个检查组,每组3-4人。检查组由卫生厅监察室、医政处、药械处等厅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组长由卫生厅纪检组组长和一名副厅长担任。每个检查组设联络员1名,负责各组的具体联络工作。(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
四、督导检查的内容
(一)检查各单位落实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2013年全区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的情况;
(二)检查各单位对2012年度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工作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2013年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举措;
(三)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卫办发〔2010〕63号),完善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纠风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的情况。
(四)检查各单位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及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卫办发〔2012〕61号)文件情况。
(五)调研基层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五、督导检查的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被检查单位推进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实地检查。每个市检查1个地市级、1个县级医院。
(三)查阅资料。查阅被检查单位在推进行风建设中,特别是在认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扎实推进和落实医德考评制度、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中的相关文件、制度、简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四)召开座谈会。在每个被检查市局召开由市卫生局、所辖县(区)卫生局负责人和综合医院负责
人参加的座谈会,了解该市、县(区)工作中的有效做法、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相关的意见建议。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自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二)实事求是,紧扣主题。汇报要紧扣督导检查的内容,突出重点,实事求是,不隐瞒问题,分析问题客观真实,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三)抓好结合,促进工作。要统筹兼顾,注重结合,把行业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相结合,与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相结合,同步进行,相互促进。
(四)注重宣传,推广经验。督导检查结束后,卫生厅将对各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问题根源,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工作开展。
附件:
全区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检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固原 中卫 吴忠
组 长:刘跃成 卫生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张晓斌 卫生厅机关纪工委副书记
李瑞颖 卫生厅医政处科员
杨文斌 卫生厅监察室主任科员
联络员: 杨文斌 监察室手机:13209599698
第二组:银川 石嘴山
组 长:黄 涌 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赵正生 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马海忠 卫生厅药械处主任科员
姬 勇 卫生厅信息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联络员: 姬 勇 监察室 手机:13323592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