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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关于对全区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

来源:宁夏卫生网 更新:2013/8/8 中国卫生人才网
宁夏人民卫生人才网:自治区有关对全区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公告:宁卫监督便函[2012]8号各市、县(区)卫生监督所,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为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车辆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能力和水平,卫生厅决定对2011年配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车辆使用状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区各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2011年由卫生厅统一配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车辆。 二、调查内容 请各市、县(区)卫生监

  宁卫监督便函[2012]8号

各市、县(区)卫生监督所,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为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车辆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能力和水平,卫生厅决定对2011年配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车辆使用状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区各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2011年由卫生厅统一配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车辆。

二、调查内容

请各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详细填写《卫生监督执法车辆使用情况调查表》(见附件),执法车辆为本所使用的,请注明本所使用;执法车辆被本地卫生局借用的,请注明卫生局借用;执法车辆被卫生局之外的单位或人员借用的,请注明借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车辆外观标识发生变化的,请详细注明变化结果及发生原因。

三、工作要求

卫生厅将从3月19日开始,对全区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请各单位如实填写调查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实际使用状况与报送的调查表内容不符的,将严肃追究所在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和填报人员责任。调查表填写后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并务于2012年3月16日下午16时前将调查表报送至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逾期不报、瞒报、漏报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 系 人:杨晓军

联系电话:0951-5053104

传 真:0951-5042706

邮 箱:nxwsjd@163。com

附件:卫生监督执法车辆使用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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