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
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新卫科教发〔2011〕1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新疆医科大学,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需要,推动我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实用化,建立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决策机制,经研究,成立自治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专家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 李凡 自治区疾控中心 | 主任医师 |
副组长: | 席彪 河北医科大学 | 教授 |
李建光新疆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教授 | |
赛地克力木·努拉木别克 (常务) | ||
新疆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讲师 | |
成 员: | 曾诚 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 | 教授 |
杨文秀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教授 | |
黄相增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教授 | |
斯拉甫·艾白 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 主任医师 | |
王磊 自治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 | 主任医师 | |
徐向东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 | 主任医师 | |
王志宏 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
贾华 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
杨卫星 昌吉卫生学校 | 高级讲师 |
委员会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政府中长期基层卫生研究发展规划、计划,提供咨询、论证和建议;审核和制定我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检查、督导、评估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工作;作为第三方评估工作独立机构承担对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进行全程评估的职责;承担卫生厅委托的其它工作。
自治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疆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
孙晓莉 新疆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办公室成员:
陈晶 新疆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
金兰新 新疆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主任
郭辉 新疆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副主任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