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 月 16 日以来,阿克苏市连续普降暴雨,部分地区遭受特大暴雨袭击,造成特大洪涝灾害,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同时,灾区各族群众的饮水、食品、环境卫生受到严重影响,潜在传染病疫情发生和流行的危险,灾后卫生防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科学有效地防范食源性疾病和各种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现将灾后卫生防病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抗灾防病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灾后卫生防病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保持高度警惕,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于抗大灾防大疫,将卫生防病工作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精神,全力以赴做好灾后卫生防病工作。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认识、全力以赴,进一步加强对抗灾防病工作的领导,迅速成立灾后卫生防病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层层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组织开展灾后防病工作,避免因工作失误,责任不到位,造成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灾后各项卫生防病措施落到实处。要制订相应的卫生防病预案,组建疾病预防控制队、医疗救护队,备好必需药品、器械、物资,做到品种全、库容满、底子清。一旦发生疫情,要果断采取措施,把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确保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加强传染病疫情分析与预测预报工作
要加强与洪涝灾害关联度大的有关自然疫源性疾病、虫媒传染病、肠道传染病等的分析报告,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疫情研判,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其它重点传染病实行周报制度。已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网络报告程序,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尚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单位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要求,按时上报疫情资料。
三、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和灾后卫生防病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医疗卫生防病工作人员,深入受灾乡镇村、灾民安置点、各抗灾救灾人员集中驻地,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和设立临时医疗点工作,为相关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对灾区疫情防控、环境整治、消杀灭、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开展指导、监督、检测,确保灾后卫生防病科学有效。要加强对重伤病人的抢救治疗工作,落实院内感染控制措施,减少死亡病例的发生。对于因灾受伤的伤病员要坚持先治疗、后付费。要充分考虑洪涝灾害对交通、供电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提早准备备用电源,定期对供电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医疗卫生设备正常运转、各项医疗卫生服务正常提供、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有效开展。
四、积极做好水源保护、饮水消毒及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要及时组织对分散式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供水设施进行清理,加强对饮用水的消毒处理,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教育群众喝开水,不喝生水;一时没有条件喝开水的地方,要用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对饮水进行消毒,消毒措施要落实到每家每户。要划定临时饮水水源区域,并做好保护工作。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认真做好灾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辖区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和打击使用被洪水侵泡的粮食及各类食品、淹死的家畜家禽制售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组织食品卫生监督员对辖区餐饮单位、学校、灾民集中安置点、集体食堂等进行全面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要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防止群众食用腐败变质的食品,误食被农药或其它化学物品污染的食品,确保食品安全。
五、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要按照先清淤、后消杀、再灭菌灭鼠的程序,广泛组织动员各族群众开展灾后爱国卫生运动,清理室内外环境,整修道路、填平坑洼,清除污泥、垃圾杂物,疏通沟渠、修复厕所和其他卫生设施,清理公共场所卫生死角;对清理的淤泥、生活垃圾、人畜粪便、腐烂植物和动物尸体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对受淹区域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堆放点、灾民安置点等地迅速开展环境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市疾控中心要对乡镇、社区消杀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负责对重灾乡镇消毒和消杀药品的配置,全面做好受淹乡镇居民住房和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毒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要负责发动群众、指导培训群众开展消毒和消杀工作,负责对人群集中的生活区,特别是临时安置点、临时垃圾点、厕所等重要场所进行消杀。
六、加大救灾防病知识普及宣传力度
各医疗卫生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普及与灾害有关的卫生防病知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指导群众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灾害和灾害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除恐慌心理,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帮助群众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七、做好疫情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脱岗、缺岗。要进一步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天气变化,加强通信联络和信息快速传递,保证政令畅通。市疾控中心从6月21日起,每三天向市卫生局报告疫情新信息,每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向市卫生局上报灾后卫生防病工作信息,由市卫生局上报地区卫生局。
阿克苏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