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卫生局开展哈密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9月18日-20日,地区卫生局组织督导组就哈密市东河区、西河区、新市区等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河区天山西路社区卫生服务站、丽园区天马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专题督导。
督导组从基本药物网上采购、药房药物清库、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采购管理、人员培训、宣传教育及抗生素合理使用等方面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从督查情况看,哈密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度重视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按照地、市卫生局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执行网上招标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施零差率销售。但从中发现,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静脉输液率超过20%,基本药物制度缺少宣传资料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导组进行现场指导,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总结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了哈密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玛依拉)
[编发:马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