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部 明 电
发往 见报头 签批:李凤萍
等级 特急 机号 昌州卫传〔2012〕72号
关于对昌吉州2012年半年妇幼卫生工作(重大公共
卫生妇幼卫生项目)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局,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照昌吉州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始对全州妇幼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妇幼卫生项目)工作进行半年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自治区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试行)》的各项内容和指标,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经费落实情况。
2、重大公共卫生妇幼卫生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1)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完成情况,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的追踪随访和管理等情况。
(2)农村孕产妇补助项目:孕产妇数(农业户籍孕产妇数、非农业户籍孕产妇数、孕产妇总数)、活产数、住院分娩数等基础资料,补助资金使用和运转情况(补助对象名单、补助资金数额明细表等)。
(3)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助产服务机构宣传情况,筛查费用转付及血片递送协议签署情况,筛查结果反馈情况,筛查阳性婴儿的追踪随访管理情况,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开展情况。
(4)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计划落实情况,培训和健康教育情况,叶酸分发情况(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情况),乡村掌握待孕妇女,依从率等情况,高危待孕妇女叶酸发放和服用情况。
(5)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情况,技术指导与管理,质量控制与管理及项目完成等情况,乳腺癌项目情况。
3、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从2011年第四季度至2012年前两季度的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知情情况。
4、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情况、育龄妇女生殖保健知识普及情况。基层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目标人群保健知识的知晓率。
5、妇幼卫生监测项目:三网监测和人群监测。
二、检查方法:听取书面汇报,查资料等、每个县市实地抽查2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1所县级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指导。
三、检查组成员:
组 长:马前程
成 员:陈筱萍、郑浩江、刘志华、盛红爱、加利恒、李冬梅
四、检查时间安排:
7月31日 阜康市 晚宿吉木萨尔县
8月1日 吉木萨尔县 晚宿奇台县
8月2日 奇台县 晚宿木垒县
8月3日 木垒县
8月6日 玛纳斯县 晚宿呼图壁
8月7日 呼图壁县
8月8日 昌吉市
五、要求:
1、各县市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做好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检查车辆由州疾控中心负责,确保督导检查顺利完成。
2、请州疾控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将督导检查汇总材料于8月15日上报州卫生局妇社科。
联系人:陈筱萍 13565327269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