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卫生系统2009年纠风工作,经卫生局研究决定聘请王俊芳等五名同志为卫生系统2009年度行风义务监督员,望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全面落实纠风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行风义务监督员的合作与联系。
附:
1、行风义务监督员名单
2、行风义务监督职责及对医疗卫生单位的要求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抄送:州卫生局,市纠风办,存档(二)
阜康市卫生局 2009年3月10日印发
附1:
行风义务监督员名单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王俊芳 妇联 副主席 13565331188
甄作彬 原防疫站 退休职工 3226388
王广川 个体口腔诊所 负责人 13709940999
阿里木江 法院 副院长 13095058859
马晓玲 博峰办事处 副主任 3380183
附2:
行风义务监督职责及对医疗卫生单位的要求
一、行风义务监督员主要职责
1、调查权:做好各阶段纠风工作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听取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和情况,认真全面调查问题,严把法律政策关。
2、监督权:有权代表市卫生局履行监督医疗卫生单位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违反执业道德、违法违规等不正之风的职责。
3、评议权: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医疗卫生单位提出客观公正、真实可行的评议方案和合理化的建议及意见。
4、表决权:根据全年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掌握情况以及纠风工作整改落实、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在年终验收中有权进行最终表决。
二、对医疗卫生单位的要求
1、行风义务监督员开展工作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热情接待,积极配合,并提供食宿、交通上的方便。
2、各医疗卫生单位一定要认真对待行风义务监督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群众反映的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一项一项抓落实,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结果,以实际整改塑形,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