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阜治办〔201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提高我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反恐斗争、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四项重点工作,特别是围绕社会稳定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为构建和谐阜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对2010年普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邹 渤
副组长:杨忠造 董俊华
成 员:任雪云 张跃天 高 苗 杨翠展 吴俊江 沈玫廷严新萍 杨国财 郭 晶 陈海英 郝迎春 李苏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国财兼任,成员有郝迎春、陈海英、郭晶、李苏俊组成。
职责:组织联系各医疗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安排近期和远期的法治工作。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和督促落实检查工作,加快推进法制宣传工作机制的落实,确保自查自验工作顺利完成和“六五”普法工作的启动。
二、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认真做好“宪法法律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提高医务工作者的宪法、法律意识,提高各医疗单位领导和中层管理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及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我市维稳工作形势,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和手段,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卫生系统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宪法和与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新颁法规、条例的宣传力度,同时开展以医院管理年“评价”标准、创建平安医院、平安单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治理商业贿赂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学习为卫生事业的发展和改革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以法治实践为重点,促进“法治六进”工作进一步深化
继续以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为载体,认真抓好“一抓双挂”制度的落实。依据“法治六进”工作标准,认真落实自治区“法治进单位 ”提出的“一学”(就是学法要实实在在、打牢基础,有三个方面的内容缺一不可: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是宪法精神;三是本职工作必需的法律知识。)、“三抓”(一抓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着重依法规范从政行为;二抓依法尽责,着重提高工作效率;三抓“阳光”政务,着重强化民主监督)、促“两无”(一是无群众投诉;二是无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经验。结合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工作,对“法治六进”理念与实践的深入探索与研究,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开展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
四、总结经验,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1、认真进行自查验收和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根据《自治州“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及“法治六进”标准,制定本单位的普法验收方案以及2006年以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2、认真总结经验,迎接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形成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
3、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前谋划,提出“六五”普法工作如何进一步深入和有效开展的建议和意见,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
4、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题的活动。充分发挥各医疗卫生单位、宣传专栏,橱窗等的宣传阵地作用,利用上街宣传、社区宣传、职业病防治宣传、举办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通过组织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岗前培训、专题讲座、国际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全国法制日宣传来介绍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促进法制观念、意识的增强。
二○一○年四月二日
抄送:存档(二)。
阜康市卫生局 2010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