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新疆卫生人才网 > 昌吉 > 正文:阜康市国家卫生人才网:关于印发阜康市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阜康市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阜康市卫生局 更新:2013/8/8 中国卫生人才网
阜康市国家卫生人才网:有关印发阜康市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公告: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州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州卫发〔2011〕112号)及《关于印发阜康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阜政办【2012】54号)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阜康市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抄送:存档(二)。 阜康市卫生局 2012年6月18日印发2012年阜康市卫生系统依法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州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州卫发〔2011〕112号)及《关于印发阜康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阜政办【2012】54号)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阜康市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抄送:存档(二)。

  阜康市卫生局    2012年6月18日印发

2012年阜康市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2年阜康市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和区、州、市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州卫生局、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为载体,继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阜康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具体要点如下: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政府建设

统筹部署,加大《意见》的贯彻实施力度。认真组织学习《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坚定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不动摇,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上来。将《意见》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与卫生工作相结合,总结和评价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和水平,查找薄弱环节,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卫生事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工作有规划、年度有计划、任务有分解、责任有落实,完善并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持久深入推进。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

大力加强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一要充分认识学习法律的重要意义,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行政强制法》的学习纳入机关干部学习计划,特别是行政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年内集体学法不少于5次,行政执法人员年内参加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不少于5天。二要将《行政强制法》列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范围,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能够全面掌握和正确运用法律。三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为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积极开展行政强制依据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按照《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等规定,对与卫生系统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事项、种类(方式)、依据名称及条款内容和具体实施的机关、单位性质、行政强制权取得的方式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凡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规定,要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凡有悖于法律的有关行政强制规定,自《行政强制法》实施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要依法清理现行各类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行政强制必须由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机关和组织实施,清理结果和依法保留的行政强制实施机关或组织要向社会进行公布。在清理工作中要坚持依法审查,严格把握清理认定标准,依照行政强制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认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废止、纠正、调整和公布。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

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管理办法》,按照法定职权和起草、审查、决定、登记、公布的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的落实力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按时向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加大对备案文件的审查力度,落实备案工作考核和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备案率达到100%。按照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康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规范性文件都必须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逐步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

五、建立多元化行政争议解决机制。

(一)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及时依法公正解决行政争议,把行政纠纷化解在初级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和行政程序。坚持推行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构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加强行政调解。把行政调解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积极围绕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行政调解工作指导意见,落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具体措施,保障行政调解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探索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接机制,深化大调解理念,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

依法开展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建立行政许可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对卫生系统现有的审批事项进行审查评估,评估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考评。强化对已取消或调整的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依法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拓展网上审批的范围和功能,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七、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切实加强行政监督

(一)严格行政执法。按照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手段。进一步完善阜康市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积极探索行政处罚权“零裁量”制度,尽量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合理配置执法权限,分解执法职权,强化执法管理,落实执法责任,减少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努力提高基层执法能力。严禁将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行政执法部门的经费相挂钩。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对医疗服务、血液安全、职业病防治和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消毒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各项卫生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对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碰硬,做到违法必究,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提高执法效能,避免执法缺位。继续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切实将文书评查作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力抓手,重点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以及行政执法检查等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评议、审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加大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力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个案的监督。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领域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保障合法、合理行政。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不依法履行职责、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因执法责任不到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依法问责。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