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做好双拥工作,落实双拥政策,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牢固形成“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双拥工作领导小要求,对卫生系统2008年双拥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坚持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谋求国防效益与经济效益互促双赢,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为军人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有效的人性化医疗服务,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二、主要任务
(一)主动与驻军建立联系,充分发挥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为驻军、军人家属提供优质的服务,加强军地交流,形成军爱民、民拥军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业骨干,采取现场义诊、集中讲座、家庭走访等多种形式为军烈属送健康、送知识。社区卫生服务站优先为军烈属、生活困难的复转军人建立健康档案,对他们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了解,提供优质、优惠的医疗服务,并及时提供健康咨询。
(三)主动加强与驻军联系,每个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与一个驻军单位结成双拥对子。重大节日时,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医疗队为驻军部队开展义诊活动和多种形式的联谊活动,增进交流。
(四)做好退伍转业军人的安置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克服困难,做好对政策性指令性计划安置的退伍转业军人和随军家属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工作岗位,并组织好相关培训工作。
(五)落实好军地传染病防控合作机制。加强疫情报告与通报,做好部队传染病防控与指导。
(六)为部队官兵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市人民医院作为我市医疗技术核心,建立军地友好合作,为部队官兵开通绿色通道,遇紧急医疗救治优先救治,为官兵提供及时、安全、有效医疗卫生服务。
(七)全面做好征兵体检工作,市人民医院抽调医疗专家成立征兵体检工作组,按照体检标准开展体检,确保为部队输入无问题兵源。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抄送:存档(二)。
阜康市卫生局 2012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