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医疗卫生单位,二级民营医疗机构,自治州有关院校及自治区驻昌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新卫人发[2011]54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县市、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到所辖单位(二级民营医疗机构及自治州有关院校及自治区驻昌有关单位材料由昌吉市负责申报)。为做好审核上报符合条件人员的晋升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州卫生局于2011年11月7日开始受理各县市、州直医疗卫生单位及其他单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申报材料。具体时间安排:11月7日上午为州中医院,下午为州疾控中心、州血站;8日为州人民医院;9日为呼图壁县;10日为玛纳斯县;11日为阜康市;12日为木垒县、吉木萨尔县;13日为奇台县;14日为昌吉市;7县市申报材料时需提前1天到州卫生局。
二、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医疗卫生单位应将申报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和符合免试条件的计算机免试审批表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三、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医疗卫生单位对申报材料要切实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卫生厅有关材料报送要求、材料装订要求及文件其他要求,逐人逐项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项目完整,否则州卫生局不予受理,责任由报送单位承担。
五、论文所发表刊物为正规刊物,各县市、各单位可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的真伪期刊查询。
六、《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和《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及《填表说明》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网页(http://www.xjwst。gov。cn)进行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和《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可登录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xjrs。gov。cn/)进行下载。
七、各单位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将每个人的《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的电子版(Excel格式)一同上报。
八、各县市、各单位需对报送材料逐人逐项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报送材料内容真实,项目完整齐全,对不符合材料报送要求的,州卫生局将不予受理,责任由报送单位承担。
九、其他要求:
个人材料袋统一装入手提公文袋中,手提公文袋标签用胶布粘贴,统一写明××县市、单位、姓名;单位用于装个人材料的袋子应结实耐用,袋子标签用胶布粘贴并用线绳缝合,统一写明××县市、单位。
联系人:蒋文明 联系电话:2347916(办) 13070387813(手机)
附: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局 2011年10月11日印发
共印20份
关于开展2011年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新卫人发〔2011〕5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自治区区级医疗卫生单位,自治区各委 、办 、厅 、局 、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及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经商自治区人社厅同意,我厅决定开展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评审对象为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计划生育和卫生管理等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晋升2011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按照自治区人事厅、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办发〔2008〕75号)规定执行。
二、推荐程序
推荐评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所在单位进行考评并公示,将评审材料推荐到地、州(市)或厅(局)人事职改部门,经审核同意后报送自治区卫生厅职改办审核验收。
三、副高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求
(一)材料报送要求
1.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文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原件经自治区卫生厅职改办审核后退还报送单位)。
2.业务考试成绩单、外(汉)语成绩单或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5.2009、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7.破格晋升人员需提供《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两份。
8.代表个人学术水平并在任现职期内公开发表的论文(第一 、二作者)、论著等代表作(限制数量)。申请正高者,国家级刊物2篇或省级刊物3篇(最低要求);申请副高者,国家级刊物1篇或省级刊物2篇(最低要求);论著一篇。均要求原件。其他论文、论著只需附封面、目录、版权页等复印件。论文所发表刊物要求正规刊物(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的新闻机构查询到的范围)。
9.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
10.《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高级(西医)一式35份;(中医、民族医)一式25份(附表2)。
11.下乡医疗服务证明(按卫生厅规定格式填写,要求原件)。
12.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13.各单位对推荐申报人员的公示结果。
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二○一一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所有内容要求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A4标准纸打印,《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和《二○一一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按A3标准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15.各地卫生局、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的同时,须报送用Excel编辑打印的《二○一一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附表3)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16.《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和《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及《填表说明》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网页(http://www.xjwst。gov。cn)进行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和《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可登录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xjrs。gov。cn/)进行下载。
(二)材料装订要求
1.业务考试成绩单、外(汉)语成绩单或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单位公示结果证明和下乡医疗服务证明原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
2.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文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业务考试成绩单、外(汉)语成绩单或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均按A4标准纸复印)按此顺序装订成册。
3.论文复印件装订成一册。
四、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求
(一)评审专业
未列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专业:民族药,卫生事业管理。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文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原件经自治区卫生厅职改办审核后退还报送单位)。
2.业务考试成绩单、外(汉)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专业技术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一份。
5.申请中级者,提供省级刊物1篇(原件)。
6.《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20份(附表2)。
7.各单位对推荐申报人员的公示结果。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A4标准纸打印,《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按A3标准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审工作时间
2011年11月10日—12月8日卫生厅受理各地、各单位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申报材料;2011年12月13日—17日召开各专业组评审会议(含答辩时间);2011年12月22日—24日召开西医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12月25日—26日召开中医、民族医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2011年12月27日收取推荐评审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2011年12月29日召开自治区中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
各地(州、市)卫生局、各单位需对报送材料逐人逐项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报送材料内容真实,项目完整齐全,对不符合材料报送要求的,我厅将不予受理,责任由报送单位承担。
联系电话:0991-8565739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附件【附件1: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doc】
附件【附件2:自治区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doc】
附件【附件3:二0一一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花名册.xls】
附件【附件4: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相关表格填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