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十二师人民卫生人才网:有关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医改信息报送工作的公告:师卫传〔2011〕34号各团场社政管理科,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了及时跟踪、掌握全师卫生系统医改工作进展情况,挖掘、推广各单位在医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根据兵团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医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兵卫发电〔2011〕11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医改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医改信息报送工作 医改信息报送是深化医药师卫传〔2011〕34号
各团场社政管理科,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了及时跟踪、掌握全师卫生系统医改工作进展情况,挖掘、推广各单位在医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根据兵团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医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兵卫发电〔2011〕11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医改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医改信息报送工作
医改信息报送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兵团卫生局要求,师卫生局将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并向兵团卫生局医改办报送。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医改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及时、准确、全面地把本单位的医改工作进展、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上来。
二、信息收集和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医改有关文件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医改重要任务的进展情况。
(二) 各单位深化医改有特色的做法和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三)推进医改中遇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措施。
(四)基层群众、医务人员等社会各界对医改的看法、反应以及对医改成效的感受。
三、 建立医改信息报送定期考核制度、月报制度
(一)考核制度。
我局将对各单位的医改信息报送数量、效率、质量进行定期考核,对不及时、不规范报送医改信息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月报制度。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医改信息联络员制度,确定信息联络员1人(附件2),负责医改信息的采集、核实和上报,于每月20日前向师卫生局报送至少2篇医改信息,同时发送电子版。请将联络员名单于10月26日前报送至师卫生局。联系人:胡宁,电子邮箱:
xjhuning@163。com联系电话(传真):0991-3836094。
附件:1.医改信息报送工作评分统计表
2.医改信息联络员名单
农十二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医改信息报送工作评分统计表
单位 | 信息报送得分 | 信息效率 | 信息报送质量 |
及时报送 | 按时报送 | 全部采用 | 部分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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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按时报送1篇医改信息得1分,及时(报道信息具有时效性)报送信息得5分;信息全部被采纳得2分,部分被采纳得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