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卫传〔2011〕43号
各团场社政管理科,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师疾控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农十二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师卫发〔2011〕45号)、《关于印发〈十二师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师卫发〔2010〕54号)及《十二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师卫发〔2011〕49号)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经研究,定于2011年12月22日至28日,对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团场医院医疗卫生、基本公共卫生绩效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师疾控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团场医院、疾控中心。
二、考核内容
1.各团场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绩效考核。
2.各团场医疗卫生单位个人绩效考核抽查。
3.各团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
4.师疾控中心及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个人绩效、目标考核。
三、考核办法
1.现场考核: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随机访谈、问卷调查,现场考核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反馈:现场考核完成后,考核组对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汇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四、考核小组人员组成
1.团场医疗卫生绩效考核
张全喜、苏安宁、岳溪、郭枫、王秋琴、李长辉
2.团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
张全喜、杨旭善、刘雷、许晓春
3.师疾控中心绩效考核
张全喜、杜广利、胡宁、马文刚、吴新林
4.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目标管理考核
张全喜、杨旭善、刘振宏、马文刚
五、时间安排
12月22日:五一农场
12月23日:三坪农场,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
12月24日:头屯河农场、西山农场
12月25日:二二一团
12月26日:一〇四团
12月27日:师疾控中心
12月28日:师卫生监督所
六、要求
各单位要对照绩效考核或目标考核主要指标内容,做好相关资料准备。本单位自查自评报告、自查得分表及单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留档备查。
农十二师卫生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