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十二师医药卫生人才网:有关成立师卫生系统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领导机构的公告:师卫发〔2006〕29号各场团医院,头屯河农场、芳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04〕24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社〔2006〕23号)精神和兵团卫生局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师卫发〔2006〕29号
各场团医院,头屯河农场、芳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04〕24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社〔2006〕23号)精神和兵团卫生局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决定成立师卫生系统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卫生系统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张全喜 师卫生局局长
成员:刘振宏 师卫生局副主任科员
胡 宁 师卫生局科员
杨旭善 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
杜广利 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人
靳 燕 一○四团医院院长
李长辉 三坪农场医院院长
李志强 五一农场医院院长
王 新 二二一团医院院长
郭 峰 西山农场医院院长
王明沛 头屯河农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卢凤琴 芳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振宏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加强对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的组织与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审定项目的管理实施方案及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各项目工作;负责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制定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及办法。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设备的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项目执行期间和完成后,负责将各项目总结报兵团卫生局、财务局,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三、设备配发和管理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资金设备的分配、汇总和上报,并按照兵团的要求,会同师财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对设备进行配发。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设备配发的具体管理和相关工作,负责设备分配使用的汇总和报送;负责设备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设备的验收、配发、培训等工作。
十二师卫生局
二○○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