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爱卫传〔2013〕22号
各团场爱卫办,师党校、师中学、师农技中心、国资公司、九鼎农业公司相关部门,师医院:
根据《十二师辖区环境卫生考核及奖惩办法(试行)》(师办发 〔2013〕48号,2013年7月4日下发)要求,定于7月30、31日对全师辖区各单位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 团场:一○四团、五一农场、三坪农场、头屯河农场、西山农场、二二一团
2. 师直企事业单位:
师党校、师高中、师农技中心,九鼎农业公司所属九鼎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国资公司所属天润乳业、芳婷公司,师医院。
二、检查时间及检查形式
检查时间2013年7月30日-31日,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
检查分为五组,按照4月份检查分组进行。7月29日(星期一)上午11:00召开环境卫生检查准备会,考核组成员参加,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按照《十二师辖区环境卫生考核及奖惩办法》和乌鲁木齐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要求,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十二师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抄送:师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