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爱卫传〔2013〕5号
各团场爱卫办,师党校、师中学、师农技中心、国资公司、九鼎农业公司相关部门,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师医院:
2013年4月8日,师爱卫会成员单位分为五组,对六个团场、师党校、师高中、师农技中心、九鼎农业公司所属九鼎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国资公司所属天润乳业、芳婷公司等单位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各单位成立有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各级领导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较为重视,环境卫生整体情况较好,各单位都能够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检查中各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下:
1.成立有爱卫会组织,但是成员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没有将环境卫生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计划,没有按照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或责任不明确。
2.环卫设施和环保人员普遍配置不足,不能满足动态保洁要求,部分单位主干道没有按照要求配置果皮箱(垃圾桶),多数垃圾船没有加盖;街道建筑物、电杆上存在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三乱”现象,公共区域没有爱国卫生相关宣传标牌,公共场所没有或缺少禁烟、控烟标识;部分团场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立或正在建设中。
3.各单位水源地、二次供水设施缺乏必要的管理措施,没有设置专人管理或管理职责不清,饮用水管理人员没有健康证,水源地没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水源地、二次供水设施没有定期消毒或无记录;大部分公共厕所(旱厕)不达标,存在无防蚊蝇设施、粪池未加盖封闭、粪便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公厕缺乏专(兼)人管理,部分团场仍有简易厕所存在。
4.部分企事业单位职工(居民)对环境卫生满意度较低。
二、各单位环境卫生仍需完善的区域
除了上述各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各单位下述区域需进一步清扫和整治:
1.一○四团
一○四团团部广场道路、林带、绿地内,医院门面房及人行道,团中学侧门及门口地下通道,麓溪花园小区门面房区域、垃圾船周围,西城农贸市场门口及周边,普济堂药房附近人行道,水管所反恐基地东门处,六连、七连林带、树田内及个别住户庭院内。
养禽场片区通嘉一期、二期小区内和外门面店铺和周边的林带内。
2.五一农场
农场集贸市场内及周边,保障性住房建筑工地内外,部分连队房前屋后及公厕周围。
3.三坪农场
农贸市场内外、连队水源地供水房周边、部分连队道路。
4.头屯河农场
钢城市场及天河农贸市场内外,场部林带、树田部分区域。
5.西山农场
医院对面树林带,农贸市场门前道路林带,市场内门面房门前房后,职工住宅小区内,建筑工地内外。
6.二二一团
团主干道林带,农贸市场内外,居民小区内,四连、九连及林带渠道内,连队公厕内外,九连二次供水水厂内外等区域。
7.师党校
校园内垃圾船周边,办公区及教学楼内及楼后面空地,食堂楼后及食堂内外等区域,问卷调查环境卫生满意率80%。
8.师高级中学
校园内建设工地,食堂楼道,公共厕所内等区域,问卷调查满意率80%。
9.农技中心
院内地面、公共厕所内等区域。
10.天润乳业公司
厂区内垃圾船周边等区域,废水排放不及时。
11.芳婷公司
公司机关楼前绿化带内,居民区垃圾船周围,问卷调查环境卫生满意率90%。
12.九鼎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市场主干道两侧及市场内,市场周边车辆,公共厕所内,乌奎公路西侧、市场北面空地等区域。
请各单位认真按照《十二师辖区环境卫生考核及奖惩办法》(师爱卫发〔2013〕2号,另文下发)和师爱卫会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要求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师爱卫会将在4月下旬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环境卫生进行考核评比。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十二师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抄送:师领导,师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