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爱卫传〔2013〕6号
各团场爱卫办,师党校、师中学、师农技中心、国资公司、九鼎农业公司相关部门,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师医院:
根据《十二师辖区环境卫生考核及奖惩办法(试行)》(师爱卫 〔2013〕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师爱国卫生月活动安排,定于4月26、27日对全师辖区各单位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 团场:一○四团、五一农场、三坪农场、头屯河农场、西山农场、二二一团
2. 师直企事业单位:
师党校、师高中、师农技中心,九鼎农业公司所属九鼎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国资公司所属天润乳业、芳婷公司,师医院。
二、检查时间及检查形式
检查时间2013年4月26日-27日,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
三、检查分组
1.第一组张全喜同志带队,检查单位:二二一团。
2.第二组鲜学琪同志带队,检查单位:一○四团、西山农场、九鼎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3. 第三组高丽萍同志带队,检查单位:一○四团养禽场片区、师党校、师高中、师医院。
4.第四组向志华同志带队,检查单位:五一农场、农技中心、天润乳业、芳婷公司。
5.第五组窦晓丽同志带队,检查单位:三坪农场、头屯河农场。
请各单位做好环境卫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此次检查将按照《办法》实施奖惩。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十二师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