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十二师人民卫生人才网:转发有关对兵团团场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情况的通报:师卫发〔2008〕36号各团场社政管理科,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师疾控中心: 根据兵团卫生局要求,现将《关于对兵团团场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情况的通报》(兵卫发〔2008〕10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联系实际迎难而上,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改,确保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有突破性进展,早日实现兵团团场初级保健发展规划目标。十二师卫生局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对兵团团场初级卫生师卫发〔2008〕36号
各团场社政管理科,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师疾控中心:
根据兵团卫生局要求,现将《关于对兵团团场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情况的通报》(兵卫发〔2008〕10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联系实际迎难而上,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改,确保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有突破性进展,早日实现兵团团场初级保健发展规划目标。
十二师卫生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对兵团团场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情况的通报
兵卫发〔2008〕104号
各师(市)初保领导小组办公室:
初级卫生保健是团场居民人人享有的、与团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自《兵团团场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以来,各师按照兵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为推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兵团率先在西部五省(区)实现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推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实施,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兵团初保领导小组在2006年下半年、2008年上半年,对2006年、2007年团场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复核。对照《兵团团场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1-2010年)考核指标及评估标准》,达到85分以上分值的合格团场有87个,占139个团场总数的62.59%;达到70-85分值的基本合格团场有34个,占团场总数的24.46%;另有18个团场没有提出复核申请,占团场总数的12.95%。
达到85分以上的合格团场,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讲求实效,勇于突破工作难点,不断推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了团场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为兵团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起到了示范和带头作用。希望这些团场再接再厉,进一步扎实深入地推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基本合格的团场和尚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团场,要迎难而上,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改,确保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有突破性进展,早日实现兵团团场初级保健发展规划目标。
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是实现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各级党政的重要职责,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师要充分认识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弘扬开拓精神和实干作风,扎扎实实地推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提高职工群众的健康水平,为兵团率先在西北五省(区)实现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目标而做出贡献。
附件:实现兵团团场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目标的团场名单
兵团初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兵团卫生局代章)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实现兵团团场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目tt娱乐城:www.85wo。com 皇冠开户:www.hyhose。com 菲律宾太阳城娱乐网:www.pifuol。com标的团场名单
一、达到《兵团团场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1-2010年)考核指标及评估标准》85分以上分值的合格团场名单
一 师(共14个团,合格团场10个): 2团、3团、4团、5团、6团、7团、12团、13团、14团、16团。
二 师(共12个团,合格团场7个):24团、25团、30团、33团、34团、36团、223团。
三 师(共12个团,合格团场8个):41团、42团、45团、46团、48团、49团、53团、伽师总场。
四 师(共18个团,合格团场12个):61团、62团、63团、64团、66团、67团、68团、69团、70团、71团、72团、75团。
五 师(共9个团,合格团场9个):81团、83团、84团、86团、87团、88团、89团、90团、91团。
六 师(共15个团,合格团场7个):101团、102团、103团、106团、芳草湖农场、六运湖农场、北塔山牧场。
七 师(共10个团,合格团场3个): 129团、130团、131团。
八 师(共14个团,合格团场8个):121团、134团、136团、143团、石河子总场、149团、150团、152团。
九 师(共9个团,合格团场8个):163团、164团、 165团、166团、167团、168团、170团、团结农场。
十 师(共8个团,合格团场8个):181团、182团、183团、184团、185团、186团、187团、188团。
十二师(共6个团,合格团场4个):五一农场、104团、三坪农场、西山农场。
十三师(共8个团,合格团场3个):红星四场、黄田农场、火箭农场。
二、达到《兵团团场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1-2010年)考核指标及评估标准》70-85分分值的基本合格团场名单
一 师:1团、8团、10团、11团。
二 师:21团、22团、27团、29团、31团。
三 师:叶城二牧场。
四 师:73团、74团、76团、77团。
六 师:105团、军户农场、新湖农场。
七 师:123团、124团、125团、126团、127团、128团。
八 师:133团、141团。
十二师:221团。
十三师:红星一场、红星二场、
柳树泉农场、淖毛湖农场。
十四师:47团、224团、一牧场、皮山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