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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兵团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疆兵团十二师卫生网:转发有关印发兵团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考评办法(试行)的公告:师卫发〔2008〕38号各团场社政管理科,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根据兵团卫生局要求,现将《兵团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兵卫发〔2008〕1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十二师卫生局 十二师财务局二○○八年十二月十日关于印发兵团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兵卫发〔2008〕114号各师(市)卫生
师卫发〔2008〕38号
 
各团场社政管理科,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根据兵团卫生局要求,现将《兵团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兵卫发〔2008〕1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十二师卫生局  十二师财务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印发兵团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兵卫发〔2008〕114号
 
各师(市)卫生局、财务局,石河子大学医学院一附院,兵直有关单位:
现将《兵团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日
 
 
兵团城市社区和团场
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办法(试行)
 
为规范提供兵团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保证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兵团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6〕61号)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的意见》(新兵发〔2007〕91号),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规范提供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将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社区居民满意度、社区居民健康指标改进等绩效因素,纳入考核范围,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督促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绩效优先的原则;
(五)坚持社区居民满意的原则,把居民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标准之一。
三、考核对象
兵团以各师为考核对象,各师以本师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站,以下同)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方法
兵、师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考核或组织社区居民参与考核,一般采用自查、考核、复核等方法进行。
五、考核内容
兵团主要考核各师推进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发展的组织领导、相关政策制定、配套经费落实、对服务机构提供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等内容。师主要考核本师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所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覆盖人口、服务质量及居民满意度等内容。
六、考核标准
兵团对各师考核执行《师推进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师对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参照《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试行)》(详见附件2)和《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社会满意度评价标准(试行)》(详见附件3),结合实际,制定本师考核标准并报兵团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考核安排
(一)自查时间。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分别于每年6月底和10月底前进行两次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上报本师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核时间。每年12月,各师卫生部门牵头组织对本师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核;每年4-6月,兵团卫生局牵头组织对各师进行考核,并抽取一定比例的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复核。
八、考核结果
(一)兵团对师的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考核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考核得分=(师推进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得分+服务机构复核得分)×50%。
(二)师对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考核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考核得分=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得分×70%+社会满意度评价得分×30%。
(三)各师对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结果在团场(市)居委会、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所在社区显著位置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兵团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师对考核结果以通报形式公布,对考核不合格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四)在兵、师两级组织的考核中,发现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有非法行医、弄虚作假、严重医疗事故等行为,考
核单位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提供城市社区
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资格等相应处罚。
九、联系方式
兵团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疆华,申嘉丛,联系电话及传真:0991-2890807,电子邮箱:btjkc@163。com。
 
附件:1.师推进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标准(试行)
2.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考核
标准(试行)
3.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社会
满意度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1  
师推进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标准(试行)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
一、组织领导
10
 
 
 
1.成立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2.领导小组会议1年2次以上
3.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1年4次以上
4.解决重难点政策问题1-2个
4
2
2
2
查师文件
查会议记录
查会议记录
查文件
缺一项扣2分
缺一次扣1分
缺一次扣0.5分
未开展此项工作不得分
 
二、制定和落实政策
7
 
 
 
1.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的意见》(新兵发〔2007〕91号)的文件
2.推进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
3.制订经费筹集和管理、考核办法、考核标准
4.实施了考核
2
 
1
2
2
查师文件
 
查师文件
查经费开支项目
查考核报告
未开展此项工作不得分
 
未开展此项工作不得分
未开展此项工作不得分
未开展此项工作不得分
 
三、落实经费
10
 
 
 
1.按要求配套经费:≥2元/人/年
2.经费及时下拨
 
3.经费按要求使用
4.经费拨付到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
4
2
 
2
2
查预算和决算资料
查年度财务报表、经费下拨一览表和凭证
同上
抽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1个
每降低1元扣2分
每推迟1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每降10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1个机构不到位扣1分
 
四、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提供
33
 
 
 
1.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2.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对辖区居民健康
实施管理
3.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居民对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的知晓率达90%以上
4.疾病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强化指导(每年多于4次)
3
 
4
 
4
 
4
抽查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1个
走访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的辖区2个居委会和2个建筑小区
查宣传计划、记录,走访5名社区居民
查师级机构指导记录
少提供1项服务扣1分,扣完为止
 
覆盖1个居委会/小区得1分
 
没做不得分,知晓率每降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少一次扣1分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
5.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人员培训、增加投入和设备、严格技术规范、强化督查等)
6.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了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10项,详见附件2)
7.辖区居民对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较高
(满意度应等于或高于70%)
4
 
10
 
4
本年度与上一年度工作比较
 
抽查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1个
 
使用复核满意度调查结果
一项退步扣1分,扣完为止
 
少提供1项服务扣1分
 
每低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五、监督考核
10
 
 
 
1.制定本师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办法
2.师组织考核
3.考核结果公示
4.社会中介机构和社区居民参与
5.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6.建立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监督机制
1
2
1
2
2
2
查文件和相关资料
一项工作没开展扣除相应分值,工作开位不到位酌情扣分
 
六、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效果
20
 
 
 
1.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60%)
2.传染病与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3.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
4.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95%)
5.7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5%)
6.高血压糖尿病病人管理率(≥70%)
 
5
3
3
 
2
2
5
 
抽查10位辖区居民
查辖区统计资料
查辖区统计资料
 
查辖区统计资料
查辖区统计资料
查辖区统计资料
 
每降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漏报1例扣0.5分,扣完为止
每降10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同上
同上
每人群降10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七、依法执业
10
 
 
1.依法设立,取得《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
 
2.所有卫生技术人员均取得法定资格,持证上岗
3.按要求设置诊疗科目,无超范围执业现象
4.无医疗事故,无经查属实的居民投诉
2
 
2
2
4
抽查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1个,实地查看,抽查执业证书
随机查4名技术人员
抽查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1个
同上
1个机构不符合要求,扣1分;
 
同上
同上
1起事故或投诉扣1分,扣完为止
注:1.各师接受兵团考核时,要提供已制定、落实推进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及经费筹集管理、考核办法、考核标准等相关文件资料(并附电子版形式)。
2.各师接受兵团考核时,要提供本师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名单、已提供城市社区和团场公共卫生服务服务的机构名单及鼓励社会力量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名单(并附电子版形式)。
 
 
 
 
 
附件2
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试行)
项目类别
考 核 内 容 及 标 准
标准分
考  核  方  法
评  分  标  准
一、卫生
信息管理
 (12分)
1.社区诊断报告:调查并掌握辖区60%以上(逐年提高)居民的总体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健康主要危险因素,并针对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及危险因素,制定社区健康促进计划,并分步实施;首次开展社区诊断后,每3-5年开展一次。
 
2.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80%,并逐年提高;逐步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
 
 
 
3.建立并公布家庭健康档案保密制度,防止个人隐私信息泄露。
 
4.社区健康档案。
①统计年度辖区内社区服务人口数量及其分类特征;
 
②统计年度辖区内社区居民出生和死亡情况,做好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等情况调查;
③开展年度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统计。
4.0
 
 
 
 
 
4.0
 
 
 
 
1.0
 
 
 
1.0
 
1.0
 
 
1.0
根据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原始资料,结合社区调查及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评估社区诊断报告质量。
 
 
抽查家庭健康档案10户,或查阅计算机管理记录。
建档率=辖区内居民建档
户数/辖区内居民户数×100%
建立并上墙公布保密制度。
 
 
查阅社区调查和统计资料。
查阅登记册和现场调查5人。
 
查阅城市社区和团场卫
生服务工作统计资料。
原始资料数据与调查数据误差10%以上,不得分;无统计分析资料、无社区诊断报告,不得分;社区诊断不全或不符合实际1项扣1分,扣完为止。
 
建档率每下降10%扣1分;每一居民健康档案资料填写不全扣0.4分;有一例虚假者不得分。
 
 
建立并公布得分;未建立不得分,未公布扣0.6分。
 
 
人口数量或分类特征缺一项扣0.5分;不开展,不得分。
每漏填报1项、1人或未上报一次扣0.2分。
 
没有开展,不得分;资料不全扣0.5分。
二、健康
教育
 (12分)
1.普及卫生保健知识。
①制定社区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有工作
总结;
*②实施健康教育活动。宣传专栏更换≥4次/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候诊室和走廊宣传专栏≥6块,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专栏≥3块;在全科诊室发放健康教育处方≥10种;以社区为单位的社区宣传活动≥4次/年(必须包含1次生殖健康科普、1次老年性慢病防治、1次预防儿童意外损伤和计划免疫的宣教/讲座),其中中心每次≥50人,站≥25人;
*③对一般人群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健康教育;健康知识知晓率≥60%,健康行为形成率≥50%;
 
④结合每年卫生主题宣传日,开展控烟、无偿献血、禁毒、卫生法律法规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内容的宣传教育≥4次/年。
2.重点人群健康教育。
①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4次/年;
*②对性病、艾滋病高危人群开展安全性行为的健康教育≥
4次/年;
③对其他重点疾病高危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4次/
年;
*④深入辖区托幼机构开展健康教育≥2次/年。
 
0.5
 
2.5
 
 
 
 
 
 
2.0
 
 
 
1.5
1.0
 
 
1.0
 
1.0
 
1.0
 
1.5
 
查阅相关资料。
 
看现场、查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宣教资料,并现场核实。
 
 
 
 
查阅相关资料和登记册,抽查居民20人,询问性病、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情况。
看现场、查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宣教资料,并现场核实。
 
同上,并查阅登记册。
 
同上。
 
同上。
 
同上。
 
计划、方案和总结缺一项扣0.15分;三项全无,不得分。
宣传专栏和宣传活动缺一次扣0.5分;健康教育处方种类不够扣0.5分,没有不得分;讲座少一次扣0.5分;人数每低于10%扣0.25分。
 
 
资料、登记册缺一项扣0.5分,资料不全,扣0.25分;两率每降低5%扣0.5分,降低10%不得分。
 
少一次扣0.25分,≥4次/年,得1.5分。
 
 
少一类人群或少一次分别扣0.15分和0.25分。
少一次扣0.25分。
 
同上。
 
少一次扣0.7分。
 
 
 
 
 
 
 
 
 
 
 
 
 
 
 
 
 
三、传染病
预防控制
(26分)
1.疫情报告和监测。
*①网上直报传染病病例(仅限中心)报告率100%,及时率≥98%,门诊日志登记率≥75%;
 
②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疫情调查和传染病
漏报调查;
③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预防接种效果评估与监测。
 
2.预防接种。
①负责辖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及统计、报告,儿童预
防接种建卡率≥95%;
 
②开展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和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到90%以上;流脑疫苗、甲肝疫苗接种率达到85%以上;无预防接种安全事故;
 
③及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预防接种中遇到的疑
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④无免疫规划针对的传染病爆发疫情。
 
3.结核病预防控制。
①对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登记并及时转诊治疗,
其报告率≥95%、转诊率≥95%、转诊到位率≥85%和追踪
到位率≥85%(仅限中心);
②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非住院结核病人进行
规范化治疗,其管理率≥95%。
4.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
*①在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指导下对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提
供门诊或家庭免费抗病毒治疗和心理、健康及预防家庭
内传播的行为干预;对患者随访2次/年;
 
②发现疑似艾滋病患者,及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③有专柜免费提供安全套(避孕套)。
 
5.其他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
①根据季节和传染病流行状况,开展相关防治知识宣传活
动,且≥4次/年;
 
②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传染病患者的随访。
6.地方病预防控制。
①配合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地方病相关危险因素监
测;
②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有关防治工作。
 
7.爱国卫生指导。
协助爱国卫生委员会开展社区病媒生物控制、卫生创建
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4.0
 
 
1.0
 
1.0
 
 
1.0
 
 
3.0
 
 
 
 
 
0.5
 
1.0
 
 
2.0
 
 
1.0
 
 
2.0
 
 
 
1.0
 
 
0.5
 
 
2.0
 
 
2.0
 
1.0
 
1.0
 
 
2.0
 
查阅登记簿等相关传染病登记报告资料。
 
查阅流调资料和监测资
料。
查阅传染病预防效果评价资料。
 
现场调查10名儿童(含本地出生,居住满3个月外籍儿童)。
现场调查与核对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资料。
 
 
 
 
查阅上报资料,并建有制
度。
查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资料。
 
核查社区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资料。
 
查阅结核病规范化治疗资料,并适量核实。
 
查阅干预方案及落实情
况,并适量核实。
 
 
同上。
 
 
查阅台账和登记册。
 
 
查阅文字、图片、影像等相关宣传活动资料,并核实。
查阅相关资料,并适量核实。
查阅相关资料,并核实。
 
同上。
 
 
查阅相关资料,并核实。
 
漏报1例扣2分;漏报2例不得分,填写不全、tt娱乐城:www.85wo。com 皇冠开户:www.hyhose。com 菲律宾太阳城娱乐网:www.pifuol。com上报不及时1例扣0.5分,扣完为止。
缺一项或资料不全扣0.5分。
 
资料不全扣0.5分。
 
 
建卡率每降低1%扣0.2分;如未承担任务,不算基础分。
 
单苗接种率每降低1%扣0.5分;发生预防接种事故不得分;
 
 
 
 
发现疑似反应者未上报、漏报或
配合不得分。
有,不得分。
 
 
疑似病例转诊缺1例扣0.5分;各率每降低5%扣0.2分。
 
每降低5%扣0.5分。
 
 
每项措施执行不到位或随访少一次扣0.8分。
 
 
发现疑似病人未报或漏报确诊病人不得分;新发现并确诊1例加1分,并累加分,最多加3分。
资料不全扣0.25分,无台账和登记册不得分。
 
资料不全或少一次扣0.5分。
 
 
漏随访1人扣0.5分。
 
不配合一次扣0.25分。
 
同上。
 
 
不协助一次扣1分。
 
 
 
 
四、高危人群和
重点慢性病筛查及病例管理
(15.5分)
 
1.社区居民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慢阻肺)登记合格率≥90%,并定期随访;
 
 
 
 
2.对35岁以上人群实施首诊测血压制度;
 
3.确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社区管理率≥70%;
 
 
 
4.开展社区慢性病饮食/运动/控烟等危险因素干预,≥2次
/年,且覆盖50%以上户数。
5.0
 
 
 
 
 
2.5
 
4.0
 
 
 
4.0
查资料,并抽查20人。
 
 
 
 
 
查门诊记录,并抽查10
人。
查阅管理资料,各抽查10名患者就诊和随访登记记录。
 
查阅资料和活动记录。
 
有一种慢性病登记资料、且情况属实,得1分;高血压、糖尿病两种慢性病登记资料齐全,得3分;登记合格率每降低5%扣1分;低于70%或发现资料不真实,不得分。
少1人扣0.25分。
 
控制率分别提高30%和20%得4分;随访记录缺一次扣0.2分;不完整扣0.1分;无干预扣2分;资料不真实不得分。
缺一次或不完整扣2.0分;资料不真实不得分。
 
 
五、精神
卫生服务
(3分)
1.为辖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
 
2.对辖区已确诊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建卡、报告;
 
3.在专科医疗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精神病患者进行治
疗督导和管理工作。
1.0
 
1.0
 
1.0
 
查阅心理咨询记录,并适量核实。
查阅患者登记资料,并适量核实。
查阅患者治疗督导资料,并适量核实。
资料不全或措施不力扣0.5分。
 
资料不全扣0.3分,少1人扣0.5分。
少配合一次扣0.5分。
 
 
 
 
 
 
 
 
 
六、妇女与儿童保健
(18.5分)
 
 
 
 
 
 
1.建立辖区内新婚夫妇名册,开展婚前及孕前卫生咨询与
指导;
2.建立辖区内孕产妇名册,并督促早孕检查和定期产前检
查;
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
4.供产后家庭访视和产后保健,产后访视合格率≥95%;
 
5.更年期妇女提供有关生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咨询和指
导;
6.配合开展妇科常见疾病的筛查,对相关妇科疾病进行随访;
7.见立辖区内育龄妇女死亡名册;
8.建立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名册和14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册;
9.为95%的新生儿提供家庭访视,并指导母乳喂养及新生儿
护理;
10.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5% ;
 
11.肺炎腹泻、贫血、佝偻病及体弱儿专案管理率≥95%;
 
12.配合开展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每季度至少
1次,并建立卫生档案;
 
1.0
 
2.0
 
2.0
2.5
 
1.5
 
1.5
1.0
2.0
1.5
 
1.0
 
1.5
 
1.0
 
 
查阅名册和咨询工作记录,并适量核实。
同上。
 
查阅资料。
查阅建册记录,并适量核实。
查阅咨询工作记录,并适量核实。
查阅筛查记录和资料。
查阅名册,并核实。
查阅名册,并适量核实。
查阅家庭访视记录,并适量核实。
查阅相关资料,并适量核实。
查阅疾病及专案管理档案,并适量核实。
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核实。
 
资料不全或漏指导一对夫妇扣
0.2分。
资料不合或漏一例孕产妇督促检查扣0.4分。
资料不全扣1分,少一例扣0.5分。
资料不全扣0.25分,合格率每下降5%扣1分。
资料不全扣0.5分,虚假1人不
得分。
有工作记录得分。
漏1人扣0.5分。
资料不全或漏1人扣0.1分。
资料不全或访视率每降低5%扣0.5分。
资料不全或管理率每降低5%扣0.25分。
全部属实,得满分。
 
资料不全或少一次扣0.25分。
 
 
七、老年
保健
(4分)
1.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
 
2.对辖区内60岁以上老人实行专案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率
≥95%;
3.根据健康档案的重点慢病,定期进行健康指导或家庭访视4
次≥年。
1.0
 
1.5
 
1.5
查阅相关资料,并适量核
实。
查阅建档资料,并适量核
实。
查阅家庭访视记录,并适量核实。
未有工作记录或不真实,不得分。
 
建档率每降低5%扣0.5分。
 
资料不全或每少一次访视扣0.5
分。
八、康复
服务
(3分)
1.对辖区需要医疗康复的残疾人进行登记≥85%;
2.指导残疾人进行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85%。
1.0
2.0
查阅登记资料。
查阅康复记录资料,并适量核实。
登记率每降低5%扣0.25分。
康复率每降低5%扣0.5分。
九、计划
生育技术服务(2分)
1.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咨询工作;
 
2.在上级人口计生部门指导下,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1.0
 
1.0
查阅工作记录,并适量核
实。
查阅发放记录。
资料不全扣0.2分,不开展不得
分。
出入台账不明细扣0.25分。
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4分)
1、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监测;
 
2、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疫苗应急接种)。
2.0
 
2.0
查阅报告和监测记录。
 
查阅处理资料。
记录不全扣1分,不按规定报告或漏报不得分。
不配合不得分。
注:1.除特别表明外,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考核内容相同;
2.辖区内是指各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依据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数的区域;
3.适量考核是指根据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所承担服务人口的差异性及患病人数的不确定性,随机抽查1-10人进行核实,原则上核实人数中心必须多于站;
4.若考评标准中的项目,因当地预防保健机构未将适宜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移交的,该项目分值不算基础分;
5.打*号的项目为重点达标项目。
6.表格中各项分数扣完为止。
 
 
 
 
附件3
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社会满意度评价标准(试行)
调查项目
分值
调查对象
抽样方法
调查方法
评分方法
社区组织满意情况
15
社居委相关人员
在社居委现场随机抽取5名工作人员
现场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单项满意度(%)=(单项满意人数+单项基本满意人数)/单项调查人数×100;
满意度(%)≥70%视为满分;
满意度每降低10%扣除该项分值的20%;
满意度不足20%该项不得分。
预防接种
15
3岁以下儿童家长
在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现场随机调查10名3岁以下儿童家长
现场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高血压管理
15
60岁及以上已进行高血压规范管理的病人
在60岁及以上已进行高血压规范管理的病人中随机抽取10人
入户或电话询问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糖尿病管理
15
60岁及以上已进行糖尿病规范管理的病人
在60岁及以上已进行糖尿病规范管理的病人中随机抽取10人
入户或电话询问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妇女保健
15
孕产妇和育龄期妇女
在孕产妇手册中和避孕药具发放登记簿中各随机抽取5人
入户或电话询问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儿童保健
15
7岁以下儿童
在城市社区和团场卫生服务机构现场随机调查10名7岁以下儿童家长
现场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老年保健
10
65岁及以上老人
在65岁及以上老人健康档案中随机抽取10人
入户或电话询问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合计
100
 
 
 
 
 
注:满意度评价按照随机抽样原则,采取询问调查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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