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卫发〔2012〕19号
各团场社政管理科,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我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推动各级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居民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十二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师卫发〔2011〕45号)要求,师卫生局于2011年12月22-28日对各团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行了绩效考核,现将团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级党政履行职责,落实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加强了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项目管理,组织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居民健康档案均执行了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符合规范;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5%以上;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运行正常,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上报及时,记录详实;完善了孕产妇及0-3岁儿童保健手册,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0%;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进行了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对重性精神病人进行了摸底登记造册;各团场卫生监督人员对本辖区的餐饮单位、学校、托幼、医疗单位正常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医药应用,中医体质辨识率50%,我师设有中西医结合医院(一○四团医院)一所,各团场医院设有中医科,中医药使用率大于40%;对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满意度随机抽样问卷,满意率达90%。
其中五一农场医院在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上较其它团场突出;三坪农场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和及时率方面达到100%,是我师唯一达到要求的团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团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普遍存在组织管理不完善,落实不彻底,如各单位均未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制度不健全、未定期召开会议,少数团场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但相关措施的细化和管理有待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的合格率、使用率低;有些团场健康教育开展次数不够;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和流程不规范;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准确率稍低;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未开展免费健康检查服务;老年保健、慢性病管理、重大精神病管理只有建档没有随访记录,未开展免费健康检查服务;对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低;对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督检查力度较低等。
一○四团、五一农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无实施方案,相关措施的细化和管理办法有待完善;一○四团、二二一团疾控中心应进一步明确人员责任分工。
三坪农场儿童系统管理工作没有开展,院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仅有登记有待进一步提高。
头屯河农场医院在服务规范、老年病、慢性病管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
西山农牧场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如卫生知识专栏、宣传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1次,每年播发6种以上健康教育音像资料,并能及时上报活动总结及影像资料。
三、整改意见
1.各单位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2.建立健全各项服务规范,努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3.制定人才培训计划,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4.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按要求配备专职公共卫生人员。
5.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健全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责任分工明确,确保团场职工能够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考核结果作为师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依据。考核合格的单位全额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扣减该单位1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单位。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