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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二师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新疆兵团十二师卫生信息网:有关印发十二师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评标准(试行)的公告:师卫发〔2012〕25号各团场社政管理科,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将《十二师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认真组织学习。此考核标准作为师疾控中心、团场公共卫生工作的绩效考核依据,每年考核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农十二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师卫发〔2011〕45号)文件中附件《农十二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同

师卫发〔2012〕25号

各团场社政管理科,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十二师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认真组织学习。

此考核标准作为师疾控中心、团场公共卫生工作的绩效考核依据,每年考核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

《农十二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师卫发〔2011〕45号)文件中附件《农十二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同时废止。

 

 十二师卫生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十二师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标准(试行)

十二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检查项目公示

服务项目及免费金额

免费项目

30岁以上居民健康档案

体检内容

血糖、血脂、血型(初次建档)、心电图、胸透。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年检)

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

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高血压患者(年检)

血压、体重、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胸透、一般体格检查和口腔、视力、听力、运动功能的一般检查。

2型糖尿病患者

(年检)

血压、体重、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胸透、一次体格检查和口腔、视力、听力、运动功能、足背动脉搏动检查。

重症精神病患者

(年检)

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压、体重、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胸透、一次体格检查和口腔、视力、听力、运动功能的一般检查。

预防接种服务

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

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疹风疹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

健康教育服务辖区所有居民

(一)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二)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控制药物依赖、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三)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包虫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四)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计划生育、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五)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六)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三)婴幼儿健康管理: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五)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六)健康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二)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三)孕晚期健康管理: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四)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六)孕前3个月及孕后3个月口服叶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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