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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十二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情况通报

新疆兵团十二师人民卫生人才网:有关2012年十二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评情况通报:师卫发〔2013〕3号各团场社政管理科,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师医院: 根据《关于印发十二师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评分细则(修订版)的通知》(师卫发〔2012〕54号,以下简称《评分细则》)、《关于印发十二师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师卫发〔2012〕25号,以下简称《考核标准》)要求,师卫生局于2013年1月8日-14日对各团场基

师卫发〔2013〕3号

各团场社政管理科,芳婷社区卫生服务站,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师医院:

根据《关于印发十二师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评分细则(修订版)的通知》(师卫发〔2012〕54号,以下简称《评分细则》)、《关于印发十二师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师卫发〔2012〕25号,以下简称《考核标准》)要求,师卫生局于2013年1月8日-14日对各团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医疗工作

(一)整体情况

1. 各单位均能够按照要求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建立有各项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建立有医患纠纷管理监督制度,其中头屯河农场医院定期召开医患沟通座谈会,有详细记录,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2.各单位按照行业规范加强管理,规范科室设置和医疗行为,加强医务人员核心制度学习,强化专业知识训练;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人员能够落实到位;加强护理管理,重视院内感染,完善制度流程标准和提高医疗文书书写质量,落实诊疗常规,严格质量控制,把医疗安全的风险降到最低,其中一○四团医院开展了处方点评,每月抽取100张处方点评,建有不合格处方登记本,记录不合格原因,监测2联以上抗生素处方数量。

3. 各单位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全部药品均实施零差率销售,建立有药品信用档案,药品购销均按照自治区集中招标采购和兵团统一配送要求执行;均建立了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有兼职人员负责系统运行。

4. 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配有专职会计,会计帐薄齐全;均制定了针对个人的绩效考核方案或办法并实施。一○四团、头屯河农场、二二一团连队卫生室运行良好,实行“五统一”的规范管理,落实连队卫生人员工资待遇。

5. 有本单位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方案,院内外环境较整洁,建有各类公共标识,一○四团医院设有明显的禁烟标识,五一农场医院楼梯、走道有防摔、防滑标示;各单位均建有医德医风档案,有严格的考勤、值班制度,医护人员知晓《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工作中能够适用文明用语,较少有生、冷、硬、顶、推和脱岗、串岗等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组织管理和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如各单位虽有政治思想、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度和计划,但是没有学习效果的评价,或内容偏少、记录信息不全;医患纠纷投诉渠道不畅或记录信息不详细,没有处理的意见和结果;各单位虽有核心制度和岗位职责,但是执行不力;工作计划没有实质内容,年底落实不到位。

2.医疗文书书写和药物使用不规范。如病历书写存在缺陷,检查结果在病程记录中无记录,无分析;治疗项目有医嘱,但无相关病程记录,或治疗没有针对性;用药无病程记录,用药与诊断不符;门诊病历书写项目不全,门诊处方存在缺陷;检查、治疗适应症把握不住,用药缺乏诊断支持,有重复用药现象,抗生素使用有不规范现象,合理性差,没有执行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3.护理、院感管理不到位。如护士长台账内容不完善,缺少原始资料;护士与床位之比不达标;护理常规及护理操作规程不完善,多数单位未使用表格式病历或使用不规范;急救车物品不齐全,急救药品、物品摆放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药品过期现象,湿化瓶保洁不规范,医用垃圾混放;消毒隔离制度不健全,部分团场供应室不达标。

4.部分团场连队卫生室运行不良,没有发挥医疗、预防保健网底作用,有个别团场卫生室用药没有纳入团场医院统一管理,存在私自购销药品现象,部分连队卫生室人员待遇偏低。

5.针对个人的绩效考核办法不科学、不具体,没有体现向一线岗位和重点岗位倾斜,没有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没有发挥绩效工资的有效激励作用。

6.人员配置不合理,有一人双岗、多岗现象,特别是公共卫生人员普遍配备不到位。

7.医院公共标识配置不足、不醒目,缺乏防滑、防摔、禁烟、安全通道等警示标识。

8.部分单位卫生状况较差,特别是室内卫生差、装修老化,没有净化、绿化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医疗绩效考核结果

1. 一○四团医院  84.3分

2. 西山农场医院 83.55分

3. 五一农场医院 77分

4. 三坪农场医院 76.05分

5. 二二一团医院  75.5分

6. 头屯河农场医院  72.75分

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一)总体工作完成情况

各团场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日常督导检查制度,工作开展有序,结合实际较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加快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程,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各团场均成立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开展相关医务人员和连队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印制宣传资料,累计发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识100问(2011版)》读本16000册,利用宣传资料、广播、宣传板块、媒体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活动,辖区内居民知道自己能够享受到哪些国家免费提供的医疗服务,提高老百姓的健康意识,主动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十二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先纸质后电子推进为主的建档形式,逐步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截止12月底,全师共72901人,建纸质居民健康档案71243份,纸质建档率98%,建电子档案71243份,电子档案建档率98%;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运行正常,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上报及时,记录详实,本年度全师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3种,无甲类传染病,乙、丙类法定传染病443例,发病率566.3/10万,传染病及时报告率、审核率均达98%,无突发传染病疫情和传染病漏报情况发生;认真开展免疫规划常规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儿童预防接种证建证率98%,常住儿童单苗接种率100%,流动儿童单苗接种率98%;0-6岁儿童3522人,系统管理率89.6%,孕产妇352人,系统管理率90.3%;35岁以上常住居民35067人,筛查出高血压患者2236人,管理率91%,血压控制率57%;筛查出糖尿病患者1132人,管理率95%,血糖控制率53%;65岁及以上老年人登记管理6031人,免费健康检查率96.7%,对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老年人进行登记、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健康指导和信息录入;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26人,规范管理率76.2%;对全师20处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进行丰水期和枯水期检测;对居民300份食用盐进行碘盐检测,合格碘盐食用率98%;对受益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团场居民、职工、学生进行随机问卷调查200份,满意度达8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卡有效使用,方便群众,提高管理效率,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五一农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规范培训、掌握考核标准、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努力推动项目工作顺利进行;对筛查出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免费健康检查并定期随访;0-6岁儿童管理规范,健康管理卡、证、册内容完整。

三坪农场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突出,每天4次查重、审核,传染病疫情及时报告率和及时审核率均达到100%;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管理,按要求录入到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完成免费体检及落实抗精神病药物费用的补助。

西山农场65岁以上(含65岁)老年人统计底数清楚,建立联系制度,按要求完成健康档案信息录入,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居民健康档案纸质填写完整,信息及时录入电子系统,档案的使用率高,免费检查项目齐全,档案质量较高。

头屯河农场孕产妇卡、证、册填写完整,按照规范要求对孕产妇进行产前随访服务,产后访视,健康检查项目增加了B超免费检查;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完整;协同多部门进行应急演练,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疫情报告、疾病控制、医疗救治等能力。

二二一团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资料完整,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健康指导和信息录入,发放抗精神病药补助经费200元/人份;认真开展免疫规划常规接种工作,儿童预防接种证建证率98%,常住儿童单苗接种率100%。

一○四团按照标准,设置健康宣传栏、宣传内容,做到每季度更换1次,在医院门诊候诊区、观察室、健教室,连队等场所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6种,有播放设备能正常播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团场领导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人员机构职责分工不明确、工作进展缓慢,服务内容不全,信息报告不实,连队卫生室人员没有充分发挥能动作用;项目实施单位专业人员缺乏,大多数为兼职人员,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不够全面,责任心不强,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的宣传力度不够,职工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缺乏了解,得不到职工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在慢性病管理方面,未对高危人群进行全面筛查,对慢性病管理不够规范,免费体检项目不全,随访和管理工作不够扎实,重点人群随访管理工作记录不完整,相关资料收集不齐全;老年人健康管理未完成健康体检,项目不全,个别登记有缺项;传染病管理门诊日志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内容填写不规范,登记的传染病病名与网络报告的传染病不一致;健康教育咨询宣传内容和形式单一; 0-6岁儿童健康管理4:2:1体检达不到相应频次;孕产妇健康管理孕12周之前建册率偏低,服务不够规范;医疗机构没有精神疾病专科,也没有专业技术人员,不能有效进行危险性评估和危险性分级,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存在一定困难。

一○四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视不够,未加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业务培训;居民健康档案合格率、辅助检查率未达标,免费健康检查项目不全,慢性病随访次数不够;0-6岁儿童系统管理卡、证、册填写不规范;0-6岁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综合管理不到位 ;重性精神病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免费检查项目不全,缺少尿常规、肾功、心电图等。

二二一团有关部门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视不够,致使职工群众对服务项目的内容缺乏了解,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缺少心电图、胸透等;0-6岁儿童系统管理的卡、证、册内容填写不完整,存在失误。

头屯河农场纸质居民健康档案填写不完整,部分体检信息未及时录入电子系统,健康档案合格率偏低;老年病、慢性病管理服务不规范。

三坪农场居民健康档案合格率和年检率低,对慢性病人管理不规范,随访信息未完全录入信息系统;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知晓率偏低。

西山农场健康教育宣传栏未及时按季度更换宣传内容;慢性病管理纸质档案记录不完整,四次随访记录资料不全,管理不够规范。

五一农场门诊日志登记本存在登记传染病病名与网络直报不一致现象,使传染病信息调查无法准确核实;慢性病高危人群未进行全面筛查,筛查率未达到指标。

(三)整改意见

1.各团场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力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程,确保各项任务指标完成。

2.项目资金纳入财务统一集中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合理使用,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专款专用,实行专账管理,定期检查经费使用情况,要求合法、合规。

3.充分认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重要性,发挥医疗机构工作的积极性,使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更具有及时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实用性。

4.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提高职工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的知晓率,得到职工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5.加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认真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提升公共卫生人员综合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认真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规范》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开展各项服务工作。

6.实行奖励机制,分片包干,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按照《考核标准》和《十二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师卫发〔2011〕45号)要求,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小于70分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师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依据(年终考核结果见附件)。上半年考核不合格单位扣减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奖励2012年年终考核前三名单位。奖励金额如下:

第一名:五一农场10万元

第二名:西山农场5万元

第三名:三坪农场3万元

(五)十二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结果

序号

团场名称

团场自评得分

师审核得分

备注

1

五一农场

97.44

91.15

2

西山农场

97.6

89.98

3

三坪农场

95.75

89.06

4

头屯河农场

88.5

87.24

5

二二一团

88.1

79.85

6

一○四团

90

78.5

    十二师卫生局

   2013年1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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