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塔城市恰夏乡中心卫生院周转房建设项目
项目二:塔城市恰合吉牧场卫生院周转房建设项目
以上两个工程已经塔城市发改委以“塔市发改投资[2013]44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以上两个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建设地点:恰夏乡中心卫生院内,恰合吉牧场卫生院内
建筑规模:均为209.52㎡
结构类型:砖混结构,地上一层
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报名条件: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员及以上资格。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建造员或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施工技术员、安全检查员、质量检查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备案证或印章)、造价员资格证或造价师注册证(均为原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建造员或注册建造师、安全员)。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6、报名时间:2013年5月31日至2013年6月6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报名地点:塔城市团结路地区建筑设计院二楼
招标人:塔城市卫生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联系人:王龙
联系电话:0901—6116916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