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场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地区卫生局《转发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塔地卫字[2013]9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通知相关人员报名,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完成报名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额敏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转发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局,地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新卫考发[2013]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通知相关人员报名,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完成报名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3年4月27日
塔城地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 印发
打印:阿米娜 校对:古丽达 印数17份
关于做好2013年度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卫考发〔2013〕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
为确保2013年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做好考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实施
考试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全区考试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自治区卫生专业考试中心负责实施。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等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地、州、市卫生局组织受理。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申报评审2013年度自治区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未列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部分卫生专业人员,符合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农牧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考试内容
(一)考试范围及题型:主要考核本专业相关知识、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侧重考核考生的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题、多选题(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和学科新进展)。
(二)专业级别设置:考试共设87个专业(附件1),每个专业设1个科目。考试设副高级,部分专业设中、初级三个级别。
(三)考试语种:考试语种以汉语为主普通内科、护理学、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维吾尔医、维吾尔药学等5个专业开设维吾尔语种。
(四)考试方式:汉语语种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维吾尔语语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
四、考场设置及时间
人机对话考试机构原则上由承担本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机对话考试机构承担,要求符合《人机对话考试机构标准》(附件2),系统管理员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培训合格的系统管理员。
考试定于6月22日进行,具体场次与时间安排(附件3)
五、报名管理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2013年5月2日至5月13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各考点在2013年5月29日前完成现场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工作,考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自2013年6月12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6月21日。
(二)报名材料及审核要求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有关证明材料:
1.在报名网站打印并经单位人事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并盖章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附件4);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具有医师资格者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各地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核,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现任岗位和职务、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保证与其报考专业、拟申报评审专业一致,并认真核对考生报名语种及开设维语语种的专业名称,保证考生报考专业及语种正确无误。
六、考试筹备与实施
(一)各考点务必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通知考生打印准考证、获取考场信息,尤其要做好维文考生考场信息的告知工作。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的方式为考生打印准考证,并做好考试应急预案,及时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应急情况。
(二)各考点务必从考前3天起,督促机考机构系统管理员按照下发的《2013年高级卫生专业人机对话考试流程》要求,完成人机对话考试准备工作。
(三)为避免考生答题信息丢失,各考点务必在考试结束后及时登录监控系统审核和提交缺考人员名单。考试结束后,系统管理员将所有试室各场次备份数据刻录光盘上交考点,考点将刻录光盘、试室情况记录单等全部机考物品,在考后48小时内交至考区。
(四)卫生部及考区在考试期间,将开通技术支持和值班电话,具体如下:
人机对话考试技术支持值班电话:010-58851999 转 8851
考区值班电话:0991-8560080(传真)
各地、州、市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2013年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3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设置表
2、人机对话考试机构标准
3、2013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场次与时间
4、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013年4月16日
附件2:
人机对话考试的机构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承担人机对话考试的机构。
(人机对话考试系统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
二、人员配置
每个试室须配备1名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通过人机对话考试系统培训合格的系统管理员。
三、场地、设备配置要求
(一)机房硬件要求
1.机考机构应具备40台以上可集中安排上机操作的考试机(按照每个考生1台考试机,备用机数量为考试机数量的10%)。
2.按照考试机数量安排试室,每个试室应具备40-100台考试机(按照每个考生1台考试机,备用机数量为考试机数量的10%,每台考试机均具有USB接口)。
3.每个试室应具备2台服务器(其中1台备用),具有USB接口。
4.每个考场至少应具备1台网关服务器,能够连接互联网,并能够与考场内所有试室的服务器、考试机通过局域网连接。
5.试室必须是基于静态IP的TCP/IP协议的局域网,同一个试室中的考试机、服务器通过局域网互联。
6.机房的供电原则上应采用双路电源。
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设备名称 | 型 号 | 内存容量 | 外存容量 | 显 卡 |
考试机 | PII或相当于PII以上 | 256M 以上 | 600M 空闲空间 | 800×600 256色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