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办科教 [2013] 2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有关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单位:
为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我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招生对象
2013年我省将全面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包括:
(一)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全科医学工作的3年制医学专科毕业生;
(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根据本区域、本单位实际培训需求,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四)已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及聘用合同,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社会化学员)。
(五)通过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招录为浙江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等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中医类别人员报名招录工作请根据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通知执行。
二、报名方式
学员报名实行网络填报。登录“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www.zjgme。org。cn)”,在“西医学员注册”栏注册,经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在“西医系统”或“学员招录”栏登录系统,进入“填报志愿”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并选择填报志愿。
三、志愿填报与招录
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按照“双向选择,统筹调配”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招录,择优录取。
(一)志愿设置:设3批,第1批为省级医疗机构培训基地,第2批为市级医疗机构培训基地,第3批为县级医疗机构培训基地。每批均设3个平行志愿。
(二)志愿填报:由学员本人填报个人信息,选报培训的专业学科(18个专业学科+助理全科医师)和培训基地。省级医疗机构参加培训的学员只填第1批志愿;市级医疗机构参加培训的学员可同时填报第1批和第2批志愿;县(市、区)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参加培训的学员可同时填报第1、2、3批志愿。
(三)志愿审核:由参加培训学员所在单位的管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学员填报的信息和志愿进行审核。
(四)招生录取:由培训基地对志愿填报为本培训基地的学员进行录取,顺序按第1、2、3批志愿依次录取,每一批次又按第1、2、3志愿的顺序依次录取。
(五)统筹调剂:3批志愿录取结束后,需对未被录取的学员进行调剂。调剂按照“先市域调剂、后省级统筹”分别由市卫生局和省卫生厅进行统筹调剂。高等医学院校负责对其附属医院的学员进行统筹调剂。
四、招录计划
2013年各培训基地的招录计划按照核定年培训规模的3倍减去基地在培人员数,即各培训基地的招录计划=年培训规模×3-在培人数。
五、志愿审核方式
志愿审核实行网上审核。由学员所在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登录“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在登录口点击“选择单位账号”中获取用户名,往年已登录过系统的单位以原密码登录系统,往年未登录过系统的单位默认密码为123abc(根据提示及时修改密码),根据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培训基地登录后进入“学员招录”模块的“填报志愿”栏中对本院参培学员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审核;非培训基地医疗单位登录后在“填报志愿”栏对本院参培学员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审核。
六、时间安排
(一)学员报名时间:8月1日0:00——8月15日24:00;
(二)审核学员信息志愿时间:学员报名期间均可审核,但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于8月17日24:00前完成审核;
(三)招录时间:按照《2013年浙江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时间安排表》(见附件),各培训基地务必严格按照时间完成学员录取;
(四)统筹调剂时间:
各市卫生局及高等医学院校:8月26日8:00——8月28日18:00
省卫生厅:8月29日8:00——8月31日18:00
七、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市、区)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报名招录工作,组织、督促做好辖区内学员的报名、审核、招录及调剂等工作。应特别做好2013年定向培养刚毕业和定向招聘的大学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及时审核学员信息,积极鼓励和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各培训基地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录工作;各培训学员必须真实、准确和完整填写有关信息。
(三)在报名招录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有关人员:
政策咨询:科教处 张琪峰 0571-87709063
科教中心 刘建琼 0571-87709119
软件技术支持:4008880052,0571-87062722
附件:2013年浙江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时间安排表
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