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1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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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关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事宜 市卫生局领导好 我父亲是一名乡村医生,已工作几十年,一直为了共公卫生事业奉献了自已一生,可是到了晚年却连一份生活保障都没有,现在卫生院还要求他们要搞什么标准卫生所,都已经60多岁的人啦,何况现在连每个月生活费都无法挣到,那有钱搞标准卫生所,2010年国务院有颁布关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事宜通知,可是直到现在却杳无音讯,希望相关主导部门给予一个答复!尽快给他们一个希望。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罗先生: 您好! 您12月22日在重庆市政府系统电子公开信箱反映的《关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事宜》的邮件(渝卫生信箱〔2012〕1823号)现已交由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处办理,现就您反映和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回复如下: 目前,国家未针对乡村医生单独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我市也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推动乡村医生按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参保来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按现有政策,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点的乡村医生(包括离岗乡村医生、赤脚医生),除以农民身份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并享有其规定的待遇外,不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和相关福利待遇。建议你父亲通过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平台解决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并可根据自身实际和经济能力自己缴费参加其它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险,达到提高保障水平的目的。关于你反映的卫生院要求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的问题,请向当地卫生局反映或具体咨询。 重庆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
发布时间: | 2013-01-21 10:4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