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建委信箱[2012]3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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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重医附二院的集资房 尊敬的领导您好!2012年7月底经朋友介绍在茶园新区购买了重庆聚金集团承接的重医附二院的集资房,但疑惑的是该公司要我们先交6万元的会员费,办了一张会员卡,开了一张非正式收据,我们挺担心上当受骗的,所以特想知道重医附二院真的有修建集资房这么回事吗?那我们购买是否有风险?开的发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办理单位: | 市城乡建委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建议您就所关心的问题向开发商咨询。 |
发布时间: | 2013-01-21 11:3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