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生系统责任路段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潜卫疾控〔2013〕138号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第三届安徽省文明县城动员大会精神,增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创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夯实工作责任,根据县文明委《关于县级班子领导成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分工联系、负责县城各道路街巷、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潜文明委字〔2013〕11号)要求,结合我局责任路段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责任路段
根据县文明委安排,卫生系统责任路段为:人武部大门至中天商场(县医院侧)道路路段文明创建工作。
二、路段分解
考虑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坐落在于该责任路段,并结合县城沿街“门前三包”管理要求,明确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人武部大门至县医院车辆收费大门路段;县医院负责县医院车辆收费大门至中天商场路段。其他城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县城文明创建要求,切实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三、责任包保时间
2013年7月起至省级创建达标验收过关止(以县文明办通知为准)。
三、责任领导
1、总路段长:唐家陆
2、路段长:夏 翔(医院车辆收费大门至中天商场)
汪庐华(人武部至县医院车辆收费大门)
3、卫生局联系科室:疾控办(8922244)
四、工作内容
(一)实行日巡查制。责任单位每天组织安排单位干部职工上路段值勤,制定路段值勤人员安排表,做好现场笔录,检查、督促落实以“门前三包”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创建活动。
1、“门前三包”。检查、督促所属路段单位、经营户严格执行“门前三包”管理规定,实现沿街单位、经营户门前清洁,不乱泼乱扔乱倒,管好门前绿化。
2、交通秩序。协助交警和城管劝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确保道路畅通。
3、市容市貌。按照文明创建工作要求,劝阻道路沿线单位、经营户不得在门前乱牵、乱挂和乱张贴,对“三乱”现象及时联系县城管部门进行治理和清除;及时发现责任路段内公共基础设施破损、缺失情况,主动报告局牵头科室,局牵头科室负责报告县文明办备案。
4、环境卫生。督促所属路段单位、经营户对门前产生的垃圾每日及时进行清扫,保证道路沿线和单位门前干净整洁。
(二)实行周督查制。卫生局每周安排机关干部上路段开展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改进,确保卫生系统责任路段保持整洁有序。
具体安排为:
自7月29日起至省级文明县城检查验收结束(以县文明办通知为准),局机关每周安排一股室上路段督查,顺序为疾控办--应急办--红会办--人事监察股--医政股--规财股--基妇股,创建期间依次轮转。
潜山县卫生局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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