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卫监督〔2013〕20号
各县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强化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办案能手的榜样作用和示范效应,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十佳办案能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行政,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熟练掌握卫生相关法律,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综合业务素质优秀。
3.被推荐人应为在2013年1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结案的案件数量大于15件、案卷质量优秀,无行政败诉或复议撤销的案件的主要承办人。
4.参评案卷为一般程序,并在江苏省综合信息系统上录入归档的案卷,一个案卷只能上报一名主要承办人。
三、评选程序
1.推荐材料上报。各地、各单位请将推荐对象材料于2013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卫生监督所稽查处。推荐材料包括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执法“十佳办案能手”推荐表、承办案件一览表、本人主办处罚案件原始案卷。同时相关附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7963624@qq。com。联系人:霍海华,电话/传真:86077231。
2.案卷评审。市卫生局将邀请有关专家对送评案卷进行评审,得出案卷质量分。
3.评选方法。根据案卷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值计算,案卷数量×0.7+质量平均分×0.3为最后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高低,评选出我市卫生监督执法“十佳办案能手”。其中县、区名额不低于总名额的60%。
四、工作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办案质量,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并按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办案能手推荐上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参评资格。
附件:1.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执法“十佳办案能手”推荐表01.doc
2.承办案件一览表02.doc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