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13]146号
关于组织2013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督查考核的预备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解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上半年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管理,促进项目任务的落实,拟定于2013年7月中下旬始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依据
督查考核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以及《东台市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东台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和资金拨付管理办法修订稿》等为依据,分别对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项目10大类41项工作逐一考核评估。
二、考核方法
经局领导研究本次考核由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承担并结合本单位上半年卫生工作一并进行考核,其形式:
1、汇报项目开展情况和座谈。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对上半年实施项目主要做法、完成的数量与质量、存在的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打算(形成书面材料上交考核组),并与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
2、查资料和现场考察。收集、查阅和核实相关文件、项目管理制度、项目月报表、会计凭证、项目培训工作手册及项目相关资料,并根据资料核查情况,随机抽取一个村卫生室,实地了解村项目开展情况。
3、访谈和问卷调查。通过定性访谈和填写问卷等方式对基层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进行项目知晓情况和满意度调查。访谈以面谈为主,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电话访谈等其他方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考核评估标准,做好充分准备,迎接督查考核,具体督查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通知希贯彻落实。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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