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卫生局文件
金卫发〔2013〕115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塔县卫生局
关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知识全员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国家卫生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县卫生局决定,在全县基层医疗机构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识全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甘肃省卫生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甘卫妇社发〔2012〕381号)、《中国居民健康素养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以及医改政策、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监督、中医养生、中医治未病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培训时间
2013年8月1日至8月31日
四、培训形式
本次全员培训以各单位自主培训为主,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组织进行。培训期间也可邀请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妇幼站相关专业人员指导培训。
五、培训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确定集中培训授课人员,做到培训有资料、有记录、有考勤。以上资料妥善保管,年终考核时查验。
2、各单位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学时,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20学时,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单位领导要定期查阅职工学习笔记并签字。
3、培训结束后,各单位要统一组织考试,于8月31日前将试卷报送县卫生局公卫股(试卷由卫生局统一命制下发)。其中,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的试卷交由卫生局评阅,其他职工和乡村医生的试卷由各单位评阅,各单位将评阅后的试卷和考试成绩汇总表从左侧装订整齐后报送至县卫生局公卫股。
金塔县卫生局
2013年8月1日
金塔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印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