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三年。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陕法治办发〔2013〕13号)精神,现就全省卫生系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此次中期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全省卫生系统 “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评估以下六个方面:
(一)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卫生法律法规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
(二)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医务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
(三)“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四)围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情况。
(五)卫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情况,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检查内容及评估要点详见附件:陕西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检查评估标准。
二、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中期检查评估工作从2013年6月份开始,8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6月上旬,各市、县卫生局、厅直各单位要按照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通知精神和当地实际,制定检查督导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评估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6月中旬-7月上旬,各市、县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7月中旬前将自查总结报告报省卫生厅政法处。
(三)检查督导。7月下旬-8月上旬,各市卫生局要对辖区各县(市、区)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期间,省卫生厅将适时对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抽查。8月中旬,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将组成省级检查督导组,赴全省进行检查督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市、县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将中期检查评估工作列上日程,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确保检查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二)扎实检查,注重实效。检查评估工作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等方式掌握了解真实情况,确保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
(三)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由省卫生厅统一指导和协调开展。各市、县卫生局、厅直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地、本单位的检查评估工作。各市卫生局要与各市(区)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加强沟通,避免重复检查。
(四)查漏补缺,全面推进。各市、县卫生局、厅直各单位要结合本次检查督导,对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查找本地区、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联 系 人:邢之景
联系电话及传真:029-87319407
电子邮箱:sjqxzj@126。com
附件:陕西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检查评估标准
陕西省卫生厅
2013年5月29日
附件:
陕西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检查评估标准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评估要点 |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 1.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 | 1.下发相关文件(文件名称、文号) 2.召开相关会议(会议记录) 3.工作汇报、总结、计划等其他相关资料 |
2.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 ||
3.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健全,并随领导换届而及时调整或充实 | ||
4.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 ||
5.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 ||
6.认真做好普法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普法办及时报送情况 | ||
7. 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有效落实,对卫生专业法律法规普及、宣传的部署、实施、检查、总结工作全面落实 | ||
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 1.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 | 讲座 期,参加 人 培训 期,参加 人 其他形式 |
2.采取多种方式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和卫生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 讲座 期,参加 人 培训 期,参加 人 其他形式 | |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 特别是加大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病防治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 讲座 期,参加 人 培训 期,参加 人 其他形式 | |
4.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以职业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法为重点,加强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 讲座 期,参加 人 培训 期,参加 人 其他形式 | |
5.采取多种方式围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侵权责任、医疗纠纷调处、疫苗异常反应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 讲座 期,参加 人 培训 期,参加 人 其他形式 | |
6.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医疗卫生人员为重点加强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与规范卫生权力运行工作相结合,加强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 讲座 期,参加 人 培训 期,参加 人 其他形式 | |
7.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开展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积极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学法和参加考试 | 集体学法 期,参加 人 法制讲座 期,参加 人 普法考试 次,参加 人,无纸化率达 % | |
8.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制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学法和参加考试 | 法制培训 期,参加 人 普法考试 次,参加 人,无纸化率达 % | |
9.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培训和考核,每年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 培训 期,参加 人 普法考试 次,参加 人 | |
10. 深入开展医疗卫生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新上岗人员和在职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学法用法的考核评价 | 讲座 期,参加 人 培训 期,参加 人 普法考试 次,参加 人, | |
11. 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的活动 | 进机关活动 期,参加 人 进乡村活动 期,参加 人 进社区活动 期,参加 人 进学校活动 期,参加 人 进企业活动 期,参加人 进医疗卫生机构 期,参加 人 | |
12.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各类卫生宣传日、卫生法律宣传周活动 | 活动 期,参加 人 其他形式 | |
着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 1.建立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 | 1.下发相关文件(文件名称、文号) 2.召开相关会议(会议记录) 3.工作汇报、总结、计划、统计数据等其他相关资料 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2.健全卫生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 ||
3.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无越权或不作为情形 | ||
4.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 ||
5.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院(所)务公开,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实行依法执业、依法管理 | ||
6.围绕卫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专项治理活动 | 活动形式 举行 期,参加 人 | |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 | 1.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门户网站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 报刊 期,电视节目 期, 广播节目 期,网站信息 篇 |
2.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增加医疗卫生机构内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固定宣传设施 | 固定宣传设施 处 宣传内容 期 | |
3.组织过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图书阅读、演讲比赛或征文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 活动形式 举办 期,参加 人 | |
4.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自主创作,书画、摄影、漫画、剧本、故事、动漫等法治文化作品富有特色 | 作品形式 数量 篇 | |
5.积极组织征订或编发“六五”普法相关材料 | 品种 篇,数量 本 | |
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等综合评价体系 | 1.下发相关文件(文件名称、文号) 2.召开相关会议(会议记录) 3.工作汇报、总结、计划、统计数据等其他相关资料 |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络员队伍 | ||
3. 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设立的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基本完善 | ||
4.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 ||
5.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抓好工作落实 | ||
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文件、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 ||
7.按时据实上报各类数据报表和年度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 | ||
8.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 | 理论研究文章 篇,经验交流材料 篇,调研报告 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