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才网:转发有关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公告: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现将《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工作。附件: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抄送: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现将《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抄送:卫生部卫生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