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我区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将于近期召开会议,分别听取有关部门汇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为了做好自治区卫生系统人才需求分析汇总工作,卫生厅决定对各地各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现状和高层次人才需求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各直属附属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对本地区高层次(具有博士学位者)卫生人才进行认真统计,填报附件一,上报卫生厅人事处。
二、请上述地区和单位对近期高层次卫生人才(具有博士学位者)需求情况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临床、预防等专业急需引进的人才计划,填报附件二,报送卫生厅人事处。
三、除卫生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各直属附属医院直接报送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都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盟市卫生局汇总后上报,时限为2009年10月12日下午下班前。
附件:1.盟市(单位)现有在职在岗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具有博士学位者)情况调查表
2.盟市(单位)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具有博士学位者)需求情况调查表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