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请按照卫生部妇社司关于报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进展情况的要求,于1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卫生厅妇社处。
电子表格从妇社司网站(http://www.moh。gov。cn)的“妇女卫生”中“卫生部妇社司关于报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中下载。今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季度统计表(盟市级)”内容调整为本次表格,三个重大专项季度统计表上报时间调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上报内容和上报方式以本次为准。
联 系 人:卫生厅妇社处 曲维红
联系电话:0471—6927989(传真)
电子邮箱:nmgwst_fsc@163。com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